恶意诉讼,已经无法无天。听证会上,原告面对事实只能承认,但陈大师反应超快,一把拉住他当事人,阻止再说,而由陈大师接话,来个全部不认,既然听证,应该出示证据,而不是继续伪证。以他品行。难免回去不和当事人串供来干扰司法公正,案子中的重点争议是2012还是2013发生的事,小学生都能看明白的数字,在没有银行流水等任何凭证支持下下,陈大师就能咬定故事的发生在2013年,还说没有监控,他冤了,我觉得他为当事人辩护无可厚非,但颠倒黑白,虚构事实的能力绝对不是法律赋予的,既然大师已老眼昏花,就不该出来丢人现眼,晚节不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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