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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声回应] 胡代国代理超龄农民工受伤赢了工伤认定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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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29 09: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胡代国维权成功300例第296例为农民工受伤呐喊四川紫竹物业公司输了工伤认定官司

    原告四川省紫竹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2016年10月11日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的(2016)839号《工伤认定决定书》及2017年2月17日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的川人社复决(2017)11号《行政复议决定书》缺乏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第三人许光芳所受伤害不能认定为工伤,应予以撤销为由,花一万元代理费委托安岳强德律师事务所二位大律师代理提起行政诉讼。

    第三人许光芳的委托代理人胡代国说:你放心,本案是100%该赢的官司,为了给委托人许光芳节约费用,胡代国没有到一百多公里外的雁江区法庭参加诉讼。之前,安岳周礼机砖厂与陈善贵工伤案,用人单位不服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陈善贵的工伤认定决定,向雁江区法庭提起行政诉讼,我认为陈善贵的官司该赢,我这个代理人也没有去出庭参加诉讼。结果,用人单位输了官司。

法庭上,法官问许光芳,为什么你请的代理人胡代国不来出庭?

许光芳回答法官:代理人胡老师说,没有必要,反正我的官司该赢。

     本案经过法庭审理,2017年5月19日,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法院作出了(2017)川2002行初23号行政判决书,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本案用人单位输了官司,成为历史上的一件笑话。本工伤案全过程请见胡代国的网易博客。

许光芳:工伤认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伤残鉴定、仲裁决定、赔偿诉讼【欲知详情,可以链接阅读】
公民胡代国代理一条龙服务,从工伤认定开始到最后申请执行。当事人及其家属非常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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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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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8-29 17:10 | 显示全部楼层
2015年3月,农民工许光芳进入四川紫竹物业公司作保洁工。2016年3月5日上午,在工作过程中受伤。被医院诊断为骨断筋伤。经住院治疗好转后出院。许光芳的丈夫走访咨询了多家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许光芳的受伤算不算工伤,得到的答案都是说,许光芳59岁,她的受伤不能算工伤,只能按劳务关系受伤处理。2016年8月15日,许光芳咨询安岳公民代理处胡代国。胡代国说,应当属于工伤,并说明了理由和法律依据。于是,许光芳特别授权委托胡代国代理,申请资阳市人社局确认许光芳的受伤为工伤。2016年10月11日,资阳市人社局作出资人社办【2016】839号《工伤认定决定书》,认定许光芳的受伤为工伤。用人单位不服,委托安岳博鉴律师事务所律师,向四川省人社厅申请行政复议,请求撤销资阳市人社局作出资人社办【2016】839号《工伤认定决定书》。四川人社厅经过复议,对资阳市人社局作出资人社办【2016】839号《工伤认定决定书》决定,认定许光芳的受伤为工伤。用人单位不服,向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在开庭这天,许光芳的委托代理人胡代国没有出庭应诉,因为,胡代国认为,本案百分之百该赢,可以为许光芳节约车旅费500元左右。一审法院经过审理,驳回了紫竹物业公司的诉讼请求,维持原行政复议决定。紫竹物业公司不服,提起行政上诉。二审法院经过审理,二0一七年八月二十四日,四川省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7)川20行终39号行政判决书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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