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年来,我在网上多次发帖,反映绵阳市三台县交警在一起普通的车祸事故的处理中,伪造图纸和照片,篡改事故现场本来面目,违背道条的规定,责任认定不公,南充中院终审判决后,他们为了逃避伪造事故现场证据的罪责,勾结从绵阳中院调到省高院刑一庭的法官罗加茹,推翻南充中院终审判决,对我进行无耻的陷害。
帖子发表后,引起广大网友的愤怒声讨,但绵阳和三台交警却百般抵赖,反而振振有词地说我在捏造事实,诬陷他们。究竟是谁在撒谎,去年,我终于找到了他们作伪的铁证,就是西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在对我的回复函中,声明两张图纸在大小、尺寸和内容上均不一致,而原三台县交警办案人员李波在接受南充中院法官调查时曾肯定地说,卷内只有一张坐标图。而我现在发表在网上的两张事故现场描绘图,一张颜色较深的坐标图是南充中院调卷后提供给南充市检察院鉴定的,另一张白纸图是省交警总队提供给省公安厅鉴定的,这两张被西政鉴定中心认为不一致的图纸是从何而来?这难道不是造假作伪吗?不要说专家,就是所有外行,包括小学生,也一眼能认出下面两张图纸是不一样的,两张图纸的韩志明三字,均属于模仿本人签名。你们还在狡辩什么?交通事故的案卷,现仍然保存在三台县交警大队,你们敢把其中的原现场草图拿出来面对广大网友和我本人吗?
反映人:韩志明 电话15508159388
地址:四川南充市高坪区鹤鸣东路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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