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12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楼主: AFFF123

[我有话说] 感谢安岳公安局昨(24)日为胡代国收回恶债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7-3-20 21:36 | 显示全部楼层
lg



路过..........

发表于 2018-2-2 10:42 | 显示全部楼层
2018年2月2日,安岳公安局经侦大队再次为胡代国收到康X所还部分借款。胡代国对民警表示衷心感谢!

发表于 2018-2-2 10:50 | 显示全部楼层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
商业转载请联系作者获得授权,非商业转载请注明出处。
作者:AFFF123
链接:https://www.mala.cn/thread-14272252-1-1.html
来源:麻辣社区  - 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胡代国认为《刑法》第224条规定中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包括三个三种情形三个阶段。即法学论文中所说的“事前“、”事中“、”事后“非法占有。规定中的”、“顿号值千金。该顿号前表示事前非法占有;该顿号后表示事中、事后非法占有。三种情形之一都涉嫌触犯刑法犯罪。正是因为如此。安岳县公安局支持了胡代国对《刑法》第224条的理解。对胡代国的报案诉求依法拨付三万元立案侦查费予以立案。很快,经侦大队就破了案。收到了较好的效果。所以,胡代国感谢公安局。支持公安局。
安岳县公安局本着执政为民、执法创新的指导思想。对本案立案破案的价值意义,远远超过了金钱的意义。胡代国说。
发表于 2019-1-9 09:04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想到胡代国也有颗感恩的心。

 楼主| 发表于 2019-1-11 09:59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安岳公安局再次为胡代国收恶债。
       20多年前,胡代国为康X担保贷款13万元。随后,康X 下落不明。经法院判决,被告应当偿还本金13万元及利息X元。但康仍然避而不见。后来,胡代国依据《刑事诉讼法》第224条规定,向公安局举报,请求以康X“事中”非法占有为目,涉嫌非法占有,侵占他人财产立案侦查打击。安岳县公安局经过局委会集体讨论,决定对本案进行了受理。到2017年1月24日,安岳县公安局已经为胡代国收回恶债约九万元。在此,胡代国衷心感谢安岳公安局!

 楼主| 发表于 2019-1-11 10:24 | 显示全部楼层
请求公安局继续给胡代国收债!谢谢!

 楼主| 发表于 2019-1-14 17:56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
发表于 2019-2-12 16:43 | 显示全部楼层
巴适。。。

发表于 2024-2-11 10:32 | 显示全部楼层
安岳县公安局服务于民,在过年之际为楼主收回债款值得称赞
12
返回列表 发新帖
高级模式 自动排版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