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信访人向仪陇县政府反映:仪陇县政府在70年代末80年代初,征占了农村土地未履行合法征地手续和未对农村农民进行合理的补偿安置,补偿安置工作未执行到位给当地百姓造成重大损失且严重制约了当地农民的脱贫经济发展。 信访人(包括村全社民百姓)不服仪陇县国土资源局和仪陇县信访局的答复和复查意见,在2016年6月向南充市提出了信访复核申请。南充市信访局受理后,重复了仪陇县信访局的拖办和敷衍做法。在2016年8月下旬才出具信访复核意见书。 信访人和被占地百姓都一致认为:仪陇县国土资源局、南充市信访局和仪陇县信访局周洪荣、廖先民、孙洪青等在办案过程中,未实地调查了解土地占用(或征用)实际情况,对占用地的实际面积,文件公告,补偿和安置的实际情况和执行情况,完全没有弄清事实真相。 尤其是信访复查和复核答复书中对土地的占用(征用)实际面积,对仪陇县政府在2009年办理农转非失地农民和未农转非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的违法违纪事实没有查明,明显与事实严重不符!土地征用补偿巨额资金涉嫌被贪污挪用到买官卖官和参与了历年贿选! 这是在赤裸裸地包庇和袒护土地征用或占用中的贪污腐败事实,帮助掩盖仪陇县政府工作人员在征地补偿和安置过程中的失职渎职,贪污事实;帮助掩盖仪陇县政府工作人员在2009年办理超龄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的严重违法违纪事实真相! 周洪荣等在接访案件事发地村民时,先是花了一大半时间气势汹汹,用冷酷的表情声色俱厉地讲所谓的违法信访案例和政策,故意吓阻农村年老且少文化的访民依法信访。一位村民在会谈时竟没被问一句和发一句话,接访十来分钟就宣称完毕。而且,周洪荣在短短的时间中,个人长时间占用且滔滔不绝地发牢骚,指责信访人在年初与他发生的与本案无关的口角锁事。 信访人本次提出的新证据和理由是:1、信访人在2016年2月到仪陇县国土资源局查阅的档案无土地征用档案和权属人记载事实。2、仪陇县政府在1978年以后的历年中,除百姓知晓的1981年减免了农民的征购粮和补偿了农民600斤小麦外,对每年减免农业税和10800斤征购粮承诺没有再次兑现。在天台村2004年减免农业税的名单中,显示3人因贫减免农业税,证明村民历年未获国家减免或减征,公告之说不成立。3、仪陇县政府在2009年给天台村三社计算的超龄失地农养老保险购买指标为115人,准确无误地说明被征占用地面积是100多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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