仔细拜读了楼主的详贴,,作为一名刚刚顺利办好产权证的人。。俺就自己亲身经历说两句,商品房产权办理应该是购买人与开放商双方申请办理,根据楼主所述情况,是一直开发商不愿意配合是吧,,这样房管局没有任何资料当然是不敢办理的。现在咱们国家法律越来越完善,房屋登记办法,不动产登记办法等法律细则早已出台。什么情况下可以办理,什么情况下该如何办理,建议楼主可以去找来看看。相信对解决自己的问题会有一点帮助滴。。对了,,文章还提到房屋是被开放商抵押了的,,抵押房屋肯定是不能进行买卖登记的。估计当时楼主买房过程肯定是有瑕疵的。。。目前最好的状况 应该是赶紧找到开发商,,不然不管是房管局还是不动产都不敢违反法律规定违规办理的吧。。。如果开放商找不到,那走司法程序应该就是最好方案了,,司法高于一切,,只要有了判决,,房管局就能依法办理。。大家滴问题就能迎刃而解啦啦啦啦啦。。。不过 说实话 现在很多新闻媒体就是嫌事小,,故意误导咱们这些吃瓜群众,只知道在一旁扇风点火,要是真心帮楼主 就要给别个找到解决办法呀。。只知道喷政府 引起大家的吐槽情绪。。。。楼主赶紧走司法程序吧 祝愿早日解决问题呀 啦啦啦啦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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