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月27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决定:将12月13日确定为
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国家公祭日是一个国家为纪念曾经发生过的重大民族灾难而设立的国家纪念活动。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主要参战国政府纷纷推出国家级
哀悼日,以国家公祭的形式来祭奠在惨案中死难的国民,增强现代人对国家遭受战争灾难历史的记忆。
1937年12月13日日军进占南京城,在华中方面军司令官松井石根和第6师团师团长谷寿夫等法西斯分子的指挥下,对我手无寸铁的同胞进行了长达6周惨绝人寰的大规模屠杀,造成30多万人遇难。南京大屠杀是一场惨绝人寰的悲剧,更可恨的是:日本右翼分子长期以来通过各种手段遮盖历史真相,未曾熄灭重燃侵略的野心。如今我们的国家在日益强大,在国际政治舞台逐步占据举足轻重的地位,然而,丧权辱国的国耻不该被遗忘,更该被每一位中国人铭记在心。
国家公祭仪式的举行,说明国家对“国耻日”的重视,也说明中国不忘国耻的信念,随着越来越多的南京大屠杀幸存者的老去和逝去,国家公祭日更具有非凡的意义,国家公祭日的举办除了证明南京大屠杀的铁证如山,更具有树立中华民族意识,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的伟大意义,让我们的在这样的记忆中,发奋图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