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看一则控告就笑了,一群人控告一个人,依靠人多势众?
先来看下控告理由:
1、饮水工程:全村现共有四个村民小组,275人。2010年,国家补助饮水工程款45万元,用于每户村民打井饮水,但村上只打了十几口井就不了了之。2015年,国家划拨资金12万元用于建蓄水池,至今干池无水。其中村民冯绍芳、孙本荣等几户至今都没有安装水管。
六年前就开始干的工程,是个人都知道那里好,那里不好吧?以前干什么去了?
3、2007年至2008年期间,国家拨款扩建蓬溪村一社孙本立屋角堰塘工程中,社员欧万荣负责拉运沙石、水泥、砖头后,用白发票不填金额叫欧万荣签字。
不填金额就叫欧某签字,欧某签了吗?当时不揭发?
4、2016年修建村道水泥公路,在修建过程中,质量不达标,水泥厚度、路面宽度都不达标,也没有错车道,群众反映激烈。
乡村水泥路不都几米宽?营山乡镇之间的水泥路都一个样。
其它两条我就不发了,这种突然性的揭发,就好比两口子离婚,结果在分财产的时候产生了异议,嗯该上法院解决了。
幼稚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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