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四川省渠县龙凤乡中心学校的一名人民教师,自2000年毕业以来一直在龙凤学校工作。但是,四川省达州市公安局戒毒所在2006年却把我录入了吸毒人员,直到2012年渠县公安局清溪派出所在“网上追逃”行动时找到我,我才知晓此事。当时,派出所民警调取了该吸毒人员管控信息,发现此人还被强制戒毒半年。派出所民警通过在我工作单位的调查以及对照片的比较,证明该吸毒人员并不是我,认为是有人盗用了我的身份信息。此后这几年,我多次申请删除该条并不属于我的吸毒信息,但都杳无音信。其中,我在2012年向渠县公安局清溪派出所提交过一次申请及材料,但时至今日,没有回信。2015年,我又向渠县公安局龙凤派出所提出了同样的申请,在2016年3月,渠县公安局答复我已经删除了该信息,但我通过查询,发现此信息并没有删除。2016年4月,我再次向龙凤派出所提出了申请,但过了一周,渠县公安局答复我,他们无权处理此事,让我找达州市强制戒毒所。2016年4月中旬,我又找到达州市强制戒毒所,向他们递交了申请材料,但三个多月的时间过去了,事情办理得如何,我无从知晓,在这期间,我曾经致电过达州市公安局缉毒中队,他们答复我此事正在处理当中,让我等待;后来,我又致电达州市戒毒所,他们说当年的办案卷宗不见了,他们正在处理,我想了解事情的进展,这件事情前后已经处理了4年多了,我不知道这件事情要等到何时。这件事情给我的生活和工作以及我的家庭带来了严重的影响,我现在感觉身心疲惫,我一个一直遵纪守法的多次被渠县县委县政府评为“县优秀教师”的人民教师,怎么就成了一个吸毒人员了呢?这样一件证据确凿的事情,为什么就这么难办成呢?当年把我录入吸毒人员的民警,是否认真审核了这条信息,该民警是否有渎职的行为,此事是否表明达州市公安局戒毒所的乱作为?我多次提交申请删除材料,至今都杳无音信,是否表明达州市公安局相关人员的无作为呢?此事真的让我对中国的司法体制产生了怀儗,这与中央的司法体制改革简直就是背道而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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