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观点,希望能给你有所帮助:
一、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办证问题。国家没有明文规定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必须要办理房屋产权证,但明文规定了必须要有土地使用证。(不动产统一登记实施后两证合一,现还未实施,暂忽略) 意思是农村房屋可以不办理房屋产权证,只要有土地证就行了。分户需要房屋产证一说应当不适用农村,只适用城市。
二、农村宅基地审批是以户为单位,按每户人口的多少确定面积。即:3人以下户(含3人)按3人计算;4人户按4人计算;5人以上户(含5人)5人计算。每人按30平米以下计算(华蓥市的政策是:本组人均耕地面积0.5亩以下的按20平米计算,人均耕地面积0.5至0.8亩的按25平米计算,人均耕地面积0.8亩以上的按30平米计算),这里的面积是占地面积,不是建筑面积。根据此政策可知:你本人可享受的宅基地面积以计算在你父亲所建房屋中了,若要分户,应当将原房宅基地面积进行分配(有两种方案,一是按人头平均分配,二是按人均标准分配,按人均标准分配的可能某个人或几个人分配不到面积)
三、按照上述标准面积没有享受足额的,可以申请扩建,无房户则可以申请新建。
四、为了公平公正,在征地拆迁补偿登记之日起将冻结分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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