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华兴房产公司擅自更改规划交房时引发业主群体维权
现在实际建设出入口大门处
原规划的沙盘展示
更改后的规划图
业主维权聚集点
巴中市华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位于巴州区江北龙泉社区开发观澜上域商住楼盘。目前,一期工程已经竣工,并顺利通过竣工综合验收。于7月1日开始,华兴公司在观澜上域一期小区内举行盛大的交房活动,正式把房屋交付业主使用。本来华兴房地产公司与业主合同约定交房时间应该是2016年10月30日,提前4个月交房对业主而言应该是件兴高采烈的事情,然而,就在交房活动现场,业主们却聚集了数百人打着横幅群体维权。
业主:拒绝欺骗还我们诚信
业主王先生很气愤地说:开发商太霸道,更改规划不通知,欺骗了他们业主,他预定房子的时候,是看到售楼部展示沙盘上小区的出入口大门很阔气,很豪华;而现在的大门前圆形广场没有了,绿化带没有了,梯步变陡了。
另一位业主接着说:原来大门口没有商铺,现在全是商铺,连负一楼车库,在大门石梯中间平台开了一道门,开发商损害了全体业主的利益,使自己的利益最大化。
“这成什么样子了嘛,直接降低了小区的档次。开发商必须给我们业主一个交代。”
“物管费,停车费高得出奇。没有什么可说的,干脆退房。”
在交房现场的演讲台上业主们打着“坚决维护业主核心权益,拒绝欺骗还我们诚信”的横幅。
还有人举着“观澜上域业主维权点”的牌子,召集更多的业主维权。
开发商:预定没有排房号,正式签订合同之前没有业主无从告知
开发商在交房活动现场设有咨询台的工作人员解释:首先华兴房地产公司没有违反规划,变更原规划是申请市规划局批准,而且变更方案于2014年11月18日在巴中日报第三版公示了的,市规划局官方网站也有公示,变更原规划在前,签订正式购房合同在后,所以,在正式签订合同之前就没有业主,也就无从告知。至于物业管理费,公司是根据2015年巴中市巴州区物价局,巴中市巴州区房管局关于前期物业服务等级政府指导价收费标准收费的。
业主:请问预定购房协议算不算合同?
咨询台工作人员:预定没有排房号,并且通过公示变更方案了,也不可能通知到每位业主。
业主:为什么更改规划,不变更沙盘?
咨询台工作人员:沙盘只能作为参考,没有实际意义。
巴中市规划局:小区出入口大门目前实际建设与规划设计不一样
市规划局工程科一负责人介绍:原规划观澜上域负二层在地下,负一层与张家河滨河路在一个地平面,但市政工程要对张家河的水位提高到一定高度,因担心负二层渗水,所以华兴房地产公司通过申请变更原规划,把观澜上域整个楼盘正负零提高4米多,这样原来规划的负二层就与张家河滨河路在一个地平面上了,原邻滨河路前大门出入梯步就增加长了,而后大门的梯步缩短了。因此原邻滨河路前大门出入口,于2014年经市规划局批准变更,为了与圆形广场协调,就在负二层左右设计了半圆形的梯步走道,其他与原设计不变。但是,目前实际建设的小区出入口大门与变更后的规划设计也不一样。
然而,市规划局在2016年5月30日,对观澜上域一期工程出具了一份建设工程规划核实合格证。但是合格证上的核实内容中并没有小区出入口大门这重要的工程。
巴中市建设局:工程竣工综合验收由5大主体负责,建设局只是备案而已
市建设局房管股一科长说:开发商更改规划,应该规划局负责核实和监督。至于工程竣工综合验收,是由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5大主体负责,建设局只是备案而已。但是建设局也在积极协调处理,现在开发商已经提出了5套整改方案,由业主签字认可后,马上整改完善。
巴州区工商局:开发商违约
巴州区工商局一负责人阐述:只要业主与开发商有预定购房协议,双方就存在合约关系,开发商没有征求大多数业主同意更改原规划的行为,无论是申请到规划局批准更改的都是违约行为。公示是对不特定的人群的告知形式,而业主有电话,有家庭住址,开发商为什么不尽到告知义务呢?
后评
巴中市华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违反了《规划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行为,已经损害了观澜上域一期业主的利益。巴中市建设领域各主管部门有不可推卸的行政不作为责任。很可笑的是业主维权,开发商就提出了5套整改方案,为什么不依照规划局批准了的方案而又提出新的方案呢?从此次事件感受到巴中市建设领域的各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作为,近几年巴中市房产开发企业普遍违规违章的现象,也就见怪不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