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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 1433|评论: 17

非常同意洋盘现在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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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31 23:11 | |阅读模式

关注民生,关注社会,扶危济困,振兴蓬安,帮助弱势群体为己任!

 

真诚地邀请并欢迎你重返蓬安论坛!我们需要你的直言!

 

忠言逆耳利于行!良药苦口利于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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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1 09:50 |

回复:(patsglt)非常同意洋盘现在的管理

谨慎欢迎

发表于 2009-8-1 10:24 |

 楼主| 发表于 2009-7-31 23:12 |

违反《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政策,删除

 

广告帖

重复发帖,删除

 

其他都不删

发表于 2009-7-31 23:16 |

非常感谢你的支持和理解,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共同携手搞好蓬安论坛工作,共同做些对社会和人民有意义的好事!尤其是多做些对弱势群体有益的好事情!

影响蓬安100年,即使100年以后也依旧要让人们记住:我们曾经来到过这个世界上,我们没有白活500年!

谢谢理解和支持!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8-1 1:22:51编辑过]

 楼主| 发表于 2009-7-31 23:15 |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

一、为了保障互联网的运行安全,对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一)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

(二)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攻击计算机系统及通信网络,致使计算机系统及通信网络遭受损害;

(三)违反国家规定,擅自中断计算机网络或者通信服务,造成计算机网络或者通信系统不能正常运行。

二、为了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对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一)利用互联网造谣、诽谤或者发表、传播其他有害信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或者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

(二)通过互联网窃取、泄露国家秘密、情报或者军事秘密;

(三)利用互联网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

(四)利用互联网组织邪教组织、联络邪教组织成员,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

三、为了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管理秩序,对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一)利用互联网销售伪劣产品或者对商品、服务作虚假宣传;

(二)利用互联网损坏他人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

(三)利用互联网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四)利用互联网编造并传播影响证券、期货交易或者其他扰乱金融秩序的虚假信息;

(五)在互联网上建立淫秽网站、网页,提供淫秽站点链接服务,或者传播淫秽书刊、影片、音像、图片。

四、为了保护个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利,对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一)利用互联网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二)非法截获、篡改、删除他人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数据资料,侵犯公民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三)利用互联网进行盗窃、诈骗、敲诈勒索。

五、利用互联网实施本决定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所列行为以外的其他行为,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六、利用互联网实施违法行为,违反社会治安管理,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予以处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尚不构成犯罪的,由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利用互联网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构成民事侵权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楼主| 发表于 2009-7-31 23:14 |

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  

第九条 任何人不得在电子公告服务系统中发布含有下列内容之一的信息:

  (一)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三)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七)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九)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楼主| 发表于 2009-7-31 23:13 |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  

第十五条 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
(一)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三)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七)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九)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发表于 2009-8-1 00:44 |

八错、八错。都是大义之人。。。

 

感动ING

 楼主| 发表于 2009-8-1 14:19 |
老实说,从专业角度来看,楼主的帖子立意肤浅,文笔晦涩,根本不值一顶;但既然已经上当进来,把帖子点开,不顶,则意味着少积3分,失去早日升级的机会。
            顶,还是不顶?我的思想进行着激烈的斗争。
            顶,可以为自己增加可耻但宝贵的3分,但崇高的信仰与无暇的品格毁于一旦;不顶,高尚的风范得以保全,若干年后,还可以对孙子说“很久以前,爷爷曾今有过一个机会……”,但毫无疑问永远成为论坛的落后分子。
            我不断地踟蹰着,彷徨着,犹豫着。。。
           眼看从沙发降到了板凳,又从板凳降到了地板,再不顶,估计首页都不能保住了。。。  我一狠心,一咬牙,决定还是昧着良心顶楼主的帖子。  
            作出决定后,一种深深的负罪感强烈地击中了我正直的心灵,一瞬间我泪流满面心如刀绞,意识到在以后的漫漫人生旅途中,我将因为这次不光彩的顶帖而经历长期的灵魂挣扎、精神痛苦乃至于心理煎熬,我不禁对着显示屏怒吼:“楼主你个混球,拜托你以后少发这种烂帖!!

发表于 2009-8-1 20:13 |
“楼主你个混球,拜托你以后少发这种烂帖!! 你在骂你自己哦!

 楼主| 发表于 2009-8-2 07:22 |
  太正确啦!楼主果然英明!不得不赞美你一下!看了楼主的铁子,不由得精神为之一振,自觉七经八脉为之一畅,七窍倒也开了六巧半,自古英雄出少年,楼主年纪轻轻,就有经天纬地之才,定国安邦之智,古人云,卧龙凤雏得一而按天下,而今,天佑我大中华,沧海桑田5000年,中华神州平地一声雷,飞沙走石,大舞迷天,朦胧中,就见顶天立地一金甲天神立于天地间,这大英雄手持双斧,二目如电,一斧下去,混沌初开,二斧下去,女娲造人,三斧下去,小生倾倒.得此大英雄,实耐民之幸也,民之福也,怎不叫人喜极而泣.......古人有少年楼主说为证,少年之楼主如红日初升,其道大光;河出伏流,一泻汪洋;潜龙腾渊,鳞爪飞扬;乳虎啸谷,百兽震惶;鹰隼试翼,风尘吸张;奇花初胎,皇皇;干将发硎,有作其芒;天戴其苍,地履其黄;纵有千古,横有八荒;小生对楼主之仰慕如滔滔江水连绵不绝,海枯石烂,天崩地裂,永不变心.

发表于 2009-8-3 16:06 |

非常感谢你的支持和理解,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共同携手搞好蓬安论坛工作,共同做些对社会和人民有意义的好事!尤其是多做些对弱势群体有益的好事情!

发表于 2009-8-3 17:59 |
QUOTE:
以下是引用patsglt在2009-7-31 23:12:00的发言:

违反《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政策,删除

 

广告帖

重复发帖,删除

 

其他都不删

 

 

哈哈,我知道了。斑竹的管理归根结底就一个字:删。

发表于 2009-8-5 11:58 |
还有一个版主没表态哟?

发表于 2009-8-5 18:29 |

 

     学会原谅  

人。一生中会遇很多到不顺心的事,会碰到不顺眼的人,如果你不学会原谅,就会活得痛苦,活得累.原谅是一种风度,是一种情怀,更是一种境界,原谅是一种溶剂,一种相互理解和包容心。原谅像一把伞,它会帮助你在雨季里行路。原谅自己不能成就伟业,不能出人头地,原谅自己不能才华横溢,原谅自己没有成为富翁。原谅自己,别紧紧抓住自己的弱点,缺点,过失不放,太苛求自己,只会使自己丧失自信和勇气,放弃了希望与上进心,要放下包袱,给自己解压,相信以后的人生还有机会。原谅别人,人和人之间难免有碰撞,有摩擦,有矛盾,或许对方根本就是无意,或许对方有难言之隐,退一步海阔天空,不妨试着置之一笑,给别人也给自己一次机会,也许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原谅别人需要有自我牺牲的精神,具有高远的宽阔的胸怀,吃亏并不代表软弱可欺,因为原谅远远比报复好! 如果以前是要好的朋友,不妨赏识梅开二度!原谅生活,因为它永远向天空一样,并不总会纯净透明,晴空万里,它会让你欢笑,也会给你悲伤。它不会让你一直能幸运幸福,它会让你尝遍酸甜苦辣咸。假如你不能原谅,心结所致,你一定会难以承受,后果是你会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受尽折磨。原谅是什麽?原谅自己并不意味着对自己的放纵,原谅别人并不代表着丢弃原则,原谅生活并不是不热爱生活。
 
 生活哲学  

  他。很不快乐。有个人本来是我的手下,现在却跑到我头上来了;有个人原来还要向我借钱,现在却成了百万富翁。他愤愤地对我说。 我明白了:他的快乐,就是要比别人强。 500万。“等我有了500万,一定分你一半。” 曾经,很多人这样对我说。曾经,我感动得热泪盈眶。现在,我懂了:他们这样说,是因为根本得不到500万。幸福 “我有高档的汽车,有漂亮的洋房,只要我愿意,我可以买到很多很多的东西。”阔人说。“我有健康的身体,有贤惠的妻子,只要我愿意,我可以一整天待在大自然里。” 穷人说朋友“我为他付出了很多,只得到这么一点点,亏他还是多年的老朋友呢!”一个人说.“我为他付出了一点点,却得到了这么多,真不愧是多年的老朋友啊!”一个人说。他们做的是同样的事,他们的朋友,是同一个人。朋友的感觉,因人而异。有时候朋友的话没能兑现,原来善意的欺骗也是鼓励。他给你继续奋斗下去的力量和勇气。抛开利益纷争去感觉朋友的好处,切记!
 
  生活需要追求,但不需要奢望,更不应该有欲望,所以我追求的是平淡生活,快乐每一天!毕竟到论坛有一点时间了,也想说说:“只要快乐有意义的事情是我乐意的选向,否则,违背意愿;宠辱不惊闲看庭前花开花落,去留无意,慢观天外云卷云舒。”
 





发表于 2009-8-7 17:57 |
楼主你个混球,哈哈,说的好哦。唯恐天下不乱的家伙。色情图片满天飞,不去删!!!

发表于 2009-8-15 17:22 |
[em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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