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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绵阳规划局剥夺业主听证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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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21 10: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们系长虹国际城二期北业主,绵阳市城乡规划局(以下简称“市规划局”)于6月3日至6月9日将长虹国际城二期、三期、四期总平面图调整内容张贴于小区未使用通行的门口进行公示,且公示地点只有该处,公示期包含国家法定节假日3天;市规划局6月23日发布的《关于召开长虹国际城项目二期建筑设计方案调整听证会的公告》也仅张贴于小区门口一处位置,虽说市规划局在官网上发布了以上两项内容,但目前长虹国际城二期大多数业主尚未入住,亦不可能随时关注市规划局官网,因此我们对长虹国际城二期、三期、四期总平面图调整和贵局举行听证会相关事宜毫不知情。上周六(2016年7月16日)我们通过微信朋友圈众多朋友发布的长虹国际城二期业主坚决反对调整规划维权图片视频才得知长虹国际城二期建筑设计方案调整一事,随后开始密切关注市规划局官方网站。昨日(2016年7月19日)市规划局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了召开长虹国际城二期建筑设计方案调整听证会的公告,载明只将听证会公告期间提交申请的11名业主作为听证申请人,5名听证代表也只在这11名业主中推选产生。我们对此感到十分震惊和不解!11名业主能代表全体业主的意见吗?!!!
长虹国际城项目二期、三期、四期总平面调整后,该项目除商业价值大打折扣(出租、转卖难度增加、房产增值速度大为降低)外,其建筑日照间距控制、居住建筑间距控制、绿地环境规划管理等规划管理技术指标更是发生了极其重大的变化,致使上千业主采光、隐私、瞭望等合法权益严重受损。因此,市规划局对长虹公司申请调整建筑设计方案的行政审批行为,直接涉及上千业主的切身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五十条第二款的规定,经依法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不得随意修改;确需修改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采取听证会形式,听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因此召开长虹国际城项目二期建筑设计方案调整听证会是市规划局的法定义务,其应当穷尽一切办法和方式,确保长虹国际城二期北业主全体知晓或者大多数知晓长虹国际城二期、三期、四期总平面图调整内容和听证会召开相关事宜,业主均有权利参加本次听证会并依法享有听证代表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大多数业主并不知晓的情况下,市规划局仅将11名业主作为听证申请人,已构成侵犯、剥夺业主的合法听证权利,严重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而且在利害关系人上千人的前提下,市规划局仅在11名利害关系人  里面推选代表也是十分欠妥的!因此我们在市规划局发布听证会召开公告后特向市规划局提交了听证申请书,要求参加本次听证会及享有听证代表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请市委、市政府责令市规划局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办事,维护广大业主合法听证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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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7-21 13:54
国际上,中国是强大的,中国领土中国人民能保护。国内中,中国公民是弱小的,私产被侵渴望中国的法律来保护!
我的合法私房被武胜法院掠夺后,武胜法院为了掩盖强占、抢夺的罪行,单方决定支付一定的费用。几年后,在该房屋的产权未发生转移的情况下,作为法官的我依法维权,提起诉讼,武胜法院从中作梗,阻止受诉法院受理。当我向相关部门和媒体以及网络举报时,武胜法院又编造虚假信息来忽悠部门领导和网络主管,支使删除我发表的《举报》帖子。其行为明显糸武胜法院院长心虚,不敢对质,不愿担当,相关部门的官员们也不负责,置若罔闻。
法治中国的公民私产无保障,法官公民的私产同样无保障!
高呼:中国的领土不可侵犯,中国公民的私产同样不可侵犯!
发表于 2016-7-21 14:38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不在小区张贴,面对那么多业主又能如何做到每一户都通知到位呢?六天时间公示,邻居之间可以互相转告的。

发表于 2016-7-21 15:4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来,这些都是和商业目标有关的,车位多了,停车费高了,对好友数量的需求就会降低,这意味着用户互动的减少,与商业目标矛盾;而反过来,如果简单粗暴地试图增加互动,用户又会不高兴,也不行。

发表于 2016-7-22 09:55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
发表于 2016-8-2 11:20 | 显示全部楼层
尊敬的网友vince520
您好!
针对你反映的相关问题,经核实,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长虹国际城项目二期南、三期B建筑设计调整及四期新建建筑设计方案,于2016年5月30日经市规委会审议通过。
一、方案公示情况
该项目调整及新建方案我局在2016年6月3日至6月9日完成了现场张贴和网上公示,期间国际城二、三期业主及沿江一巷部分户主对方案调整提出异议。
二、听证工作
因上述相关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并要求听证。我局决定就国际城二期、三期方案调整分别召开听证会(四期为新地块新建无需听证)。
(一)听证申请情况
2016年6月23日至6月29日,6月29日至7月5日分别进行了二期(需推选代表为5名),三期申请听证报名的公告(需推选代表三期为5名,沿江为5名)。报名截止时间内,二期申请听证的业主共有11人;三期申请听证的业主共有42人,沿江一巷有5人(已定为推选代表)。
(二)代表推选情况
报名结束后,因二期听证申请的11人已超5名代表人数,需推举5名听证代表。我局于2016年7月1日上午9时30分组织上述业主(部分业主通知后无故缺席)到场推选代表未果,至2016年7月18日还未向我局报备5名代表名单和推举材料。在此期间,我局还陆续收到二期业主的报名申请约50余份,并进行了大量的网络问政回复工作。
后我局决定于2016年7月27下午召开二期听证会,并于2016年7月19日开始现场和网上公告通知(特别要求申请人须推选5名代表参加听证会)。为保障申请听证业主的权利,期间我局于7月26日下午再次组织申请听证的二期业主到场推举代表,现场还到有大部分前期未报名的业主(该部分业主到场拒绝签字,其身份也无法核实),我局虽做了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但最终还是推选未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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