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党内法规。《准则》和《条例》为党员和党员干部定出了行为标准,一个是道德高线,一个是纪律底线。 《准则》共8条、281个字,可以概括为“四个必须”、“八条规范”。主要内容包括:一是重申党的理想信念、根本宗旨、优良传统作风、高尚道德情操等“四个必须”的原则要求。二是围绕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对党员提出“四条规范”。三是围绕廉洁从政,从公仆本色、权力运行、品行操守、良好家风等方面,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更高的“四条规范”。《准则》紧扣“廉洁自律”,覆盖全体党员、突出“关键少数”,强调自律,重在立德,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我们要熟记于心,努力向廉洁自律的高标准看齐。 《条例》分为3编、11章、133条,17000多字,包括总则、分则和附则等3部分。《条例》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作为“负面清单”,强调他律,作为“党纪戒尺”,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遵守《条例》,就要知道对党员纪律处分的5个种类: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党员受到纪律处分的时限有不同的规定,并要受到相应的处理。比如:受到最轻的警告处分,一年内不能提升职务。所以,党员必须严格遵守党纪,不能把党纪当成“稻草人”,不要拿自己的政治生命当赌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