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12日,我将我的小车川RCL552停在南部县草市街松娃火锅门口停车位内,被交警照相,交警不贴罚单,照相直接走人。2016年7月13日我查询车辆违章的时候才知道我在那被贴了罚单,我想问一下交警都是怎么执法的,希望领导给我一个公平。首先,车辆是停在停车位内的,被照相,交警不贴罚单走人,我到南部交警大队去咨询,门口值班室叫我去找一中队王队长,我去找了之后他问我怎么回事,我告诉他,据我所知,乱停乱放是不是应该照③张相片,车头、车身、车尾,他说哪个告诉我的要照三张照片的。然后我又问他,车辆上是不是应该贴罚单,他说有可能掉了或者被谁给拿走了,这个我理解,但是我问他照片上是不是应该把罚单和车照在一起,他说是,我问他为什么我车没有照,他说他刚上任,业务不熟,现在已经罚都罚了,并且已经上网了,所以他不管我了。然后就叫我可以走人了,不服去法院告交警队,交警队该赔钱就赔钱,没他责任。。。
交警队的领导就是这样对待群众咨询的?就是这样对待群众投诉的吗?现在我车是停在停车位内的,你们想处罚就处罚,还不贴罚单,现场我问过附近居民,他们说交警队过来两个协警娃儿,坐在摩托车上,车头没下给我照了个车头就讲摩托车骑走了,我想问这样执法真的正确吗?这150元钱你们交警队就这么需要?以上我说的每一句话都有视频录像证据,希望南部县交警队一中队王队长能给我一个明确的答复,什么叫这是你的辖区,但是你不管下面人怎么做事,怎么来处罚我。我想知道的是,你们胡乱执法,车停在停车位内也照相,是不是真的没人把你们管的了了。违章停车你们处罚依据是不是应该照车头车身车尾三张相,只照个车头算什么,而且就车头这一张相片,上面还没有给我贴罚单,照片上是不是应该显示出来要有罚单的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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