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12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楼主: 玉石缘珠宝

[草根播报] 曝光!警惕!怀疑偷珠宝的两母女照片如下:

[复制链接]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6-7-27 14:43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报案已经半个月了,公安破案了没有,是她们偷了你的珠宝吗?

 楼主| 发表于 2016-7-30 08:18 | 显示全部楼层
按照《共和国——平昌论坛——小偷保护法》管理条例第一条第一款,小偷在偷你的东西的时候,你要热烈欢迎她偷,并且要好酒好菜招待,如果你发现小偷偷你东西了,你按照下列程序操作:第一款,请问小偷想偷什么,第二款,小偷口渴了一定要请喝水,第三款,小偷要是打你的话,你一定不能还手,要让小偷打,如果你还手,把小偷打伤了,就会造成防卫过当,是要吃官司坐牢的,第三款,小偷饿了一定要好酒好菜招待,小偷吃喝不满意,你要赔礼道歉,第四款,你把小偷捉到了,你能挂牌游街,你若你拍到小偷偷东西的面貌正面像等,不能人肉搜索,因为这样影响了小偷今后的生活生存,没法再偷了,万一小偷想不开,轻则你破坏了人家小偷的隐私权,重则你造成人家小偷投江自尽,你就成了故意杀人犯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7-30 08:36
我觉得麻辣社区确实没有屏蔽的理由,既然楼主在曝光有其母女完整的行窃视频,有什么问题也是该由楼主承担。支持曝光!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7-30 08:40
没破案有可能是还没抓获嫌疑人或者公安压案不查等因素,不能说明楼主哪里不对。

发表于 2016-7-30 09:22 | 显示全部楼层
麻辣社区手机用户 发表于 2016-7-30 08:36
我觉得麻辣社区确实没有屏蔽的理由,既然楼主在曝光有其母女完整的行窃视频,有什么问题也是该由楼主承担。 ...

你的意见我尊重,但是国家法律的地位高于你我的意见,更有权威,公安都不尊对罪犯肖像示众,何况是公民自己认定的“嫌疑人”呢?论坛必须维护法律的尊严,依法维护每一个网民的合法权益,包括你的话语权。如果一个公民的肖像、名誉权被非法侵犯,论坛不予制止那是走不远的。我支持管理方的马赛克处理。

发表于 2016-7-30 09:52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除了拥有珠宝之外,精神层面太有爱贫乏了。社区“言无不尽”超版给你的留言,你一句也听不进去。你无权公开张贴他人照片,你企图一意孤行,或煽动几个法律意识淡漠的人,在论坛起哄,足见你是任性的商家。

发表于 2016-8-1 00:38 | 显示全部楼层
凭良心做事呗。
12
返回列表 发新帖
  当前版块2016年12月1日之前所发主题贴不支持回复!详情请点击此处>>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