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四川昌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昌信.帝怡郡业主 事情经过: 2014年,4月16日,乙方购买了由甲方开发的楼盘昌信.帝怡郡,并首付人民币20万1千零8拾3元,公积金贷款25万元,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并进行了网签。合同约定2016年1月31日交房。 2016年2月1日,开发商并未通知乙方接房,但在昌信.帝怡郡小区门口已经有人陆续办理接房手续,乙方是在2月下旬接到接房通知。接到通知后,乙方怀着激动的心情去物管处办理接房手续,向其索要合同中第十一条约定的“交付条件”(图三)中提到的相关证明文件时,物管表示并不知情,让乙方去昌信售楼部咨询,然而售楼部告诉乙方,所有文件都交给了物管,几经询问,售楼部最终让乙方去“昌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办公室咨询,本来该是接房的喜悦之情,到此刻似乎已经荡然无存。 于是乙方怀着忐忑的心情去昌信地产办公室咨询,总经理告诉乙方,他们已经通过各种验收,只是因为临近过年,相关部门太忙以致很多文件没办理下来,并承诺说年后能拿到相关文件。由于未达合同约定的交房标准,乙方的接房计划只能搁浅。 3月1日,乙方再次来到甲方办公室咨询,结果仍是一样,覃总经理仍坚持说房屋已经通过验收,文件正在办理,每次一谈到为什么不能按合同办事时,甲方总是以打官司搪塞。(这次咨询有录音为证)。 3月8日,乙方妥协了,心想只要只要住房没质量问题就行,于是在物管处交了钱办了接房相关手续,物管费强制要求从2月1日开始缴纳。接房时,按要求应该通的天然气未接通,一直到6月底才将天然气管道接进小区,截止到7月12日,小区内仍未通天然气。 新房装修,又开始忙碌起来,安装水电,贴砖,涮墙,然后再是找木工,因为是自家的房子,装修得比较慢,木工进场时已经是5月中旬了。一切都按照装修施工规范安全有序地进行着,临近5月底,木工就只剩下吊顶的活了,眼看着木工也快要完成,就在进行吊顶的那天,木工发现住房的中长度6.9米的横梁有裂缝(图四、图五、图六),并告知业主,为不耽误木工的时间,吊顶工作继续进行,期间乙方联系了甲方,甲方派人前来查看,说是小问题,用聚脂纤维树脂就能解决。因为栋梁跨度大,且是2条U型裂缝,在乙方的一再要求下,甲方愿意请第三方鉴定机构对住房做质量鉴定。 2016年6月17日下午3点22分,由甲方聘请的“四川省科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鉴定有限公司”对乙方所购房屋进行质量鉴定,并提供了其公司的资质证明材料(图七),鉴定前后用了差不多30分钟,当时并未提供鉴定结果,只是提供了鉴定的各种记录(图八),鉴定结果等候通知。 7月11日,乙方去甲方办公室咨询,被告知甲方已经在两周前拿到了鉴定结果,并责成承建商对房屋进行加固。因为这个楼盘出现质量问题的住房比较多,乙方决定等承建商主动联系,但未收到过承建商的任何通知。 7月12日,乙方再次找到甲方的工程部要求查看住房质量鉴定报告,报告中明确指出:裂缝为承重U型裂缝,不能承受自身重量,属质量缺陷。甲方通知承建商到场谈判,承建商给出了碳纤维加固的方案,加固后一个月再进行一次质量鉴定,如果未出现裂纹,此事就此做罢,如果再次出现问题,另寻他法解决,对于乙方的装修延期未提出补偿;不提供质量承诺保证书,也就是说一个月以后再出问题,责任由乙方承担;拒绝提供第三方给出的鉴定报告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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