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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贴图] 是相关部门的不作为,还是开发商的胆大妄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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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12 21: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家住营山县,一个山高皇帝远法律都不管的偏远县城,就这样一个县城,竟然是西南地区第一个动车始发的县级城市;就这样一个县城,竟然妄图打造川东北宜居宜业的中等城市。

县城里的开发商,不按合同,未达交房标准,欺骗交房,强制交房。目前为止,开发商只提供了这样一个文件(图一),里面没有实质性的内容,须要填写的地方全是空白。我要的《住宅质量保证书》难道在营山真的不存在?

口出狂言,交房后,装修过程中发现的住房质量问题概不负责。

开发商将原本是业主的游泳池,在未知会业主的前提下,私自出租给第三方进行经济运作,且将泳池从小区隔离(图二)。

同一栋楼上下18户,走访了6户,均存在一二三条不等的横梁裂缝,开发商为何视而不见,其他户型出现楼板可穿透裂缝,开发商依然声称自己质量合格,却不能提供相应报告。

每次要求开发商按合同办事,开发商总是让业主打官司。

要求退房,却不能拿回近十万的装修费。

因质量问题,向住建局反映过,但未引起重视,是不是要等到横梁倒塌出了人命才能唤起有关部门的良知?

    本是质量问题的房屋,出的质量鉴定报告,业主为什么不能持有鉴定报告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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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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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7-12 21:59 | 显示全部楼层
甲方:四川昌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昌信.帝怡郡业主
事情经过:
2014年,4月16日,乙方购买了由甲方开发的楼盘昌信.帝怡郡,并首付人民币20万1千零8拾3元,公积金贷款25万元,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并进行了网签。合同约定2016年1月31日交房。
2016年2月1日,开发商并未通知乙方接房,但在昌信.帝怡郡小区门口已经有人陆续办理接房手续,乙方是在2月下旬接到接房通知。接到通知后,乙方怀着激动的心情去物管处办理接房手续,向其索要合同中第十一条约定的“交付条件”(图三)中提到的相关证明文件时,物管表示并不知情,让乙方去昌信售楼部咨询,然而售楼部告诉乙方,所有文件都交给了物管,几经询问,售楼部最终让乙方去“昌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办公室咨询,本来该是接房的喜悦之情,到此刻似乎已经荡然无存。
于是乙方怀着忐忑的心情去昌信地产办公室咨询,总经理告诉乙方,他们已经通过各种验收,只是因为临近过年,相关部门太忙以致很多文件没办理下来,并承诺说年后能拿到相关文件。由于未达合同约定的交房标准,乙方的接房计划只能搁浅。
3月1日,乙方再次来到甲方办公室咨询,结果仍是一样,覃总经理仍坚持说房屋已经通过验收,文件正在办理,每次一谈到为什么不能按合同办事时,甲方总是以打官司搪塞。(这次咨询有录音为证)。
3月8日,乙方妥协了,心想只要只要住房没质量问题就行,于是在物管处交了钱办了接房相关手续,物管费强制要求从2月1日开始缴纳。接房时,按要求应该通的天然气未接通,一直到6月底才将天然气管道接进小区,截止到7月12日,小区内仍未通天然气。
新房装修,又开始忙碌起来,安装水电,贴砖,涮墙,然后再是找木工,因为是自家的房子,装修得比较慢,木工进场时已经是5月中旬了。一切都按照装修施工规范安全有序地进行着,临近5月底,木工就只剩下吊顶的活了,眼看着木工也快要完成,就在进行吊顶的那天,木工发现住房的中长度6.9米的横梁有裂缝(图四、图五、图六),并告知业主,为不耽误木工的时间,吊顶工作继续进行,期间乙方联系了甲方,甲方派人前来查看,说是小问题,用聚脂纤维树脂就能解决。因为栋梁跨度大,且是2条U型裂缝,在乙方的一再要求下,甲方愿意请第三方鉴定机构对住房做质量鉴定。
2016年6月17日下午3点22分,由甲方聘请的“四川省科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鉴定有限公司”对乙方所购房屋进行质量鉴定,并提供了其公司的资质证明材料(图七),鉴定前后用了差不多30分钟,当时并未提供鉴定结果,只是提供了鉴定的各种记录(图八),鉴定结果等候通知。
7月11日,乙方去甲方办公室咨询,被告知甲方已经在两周前拿到了鉴定结果,并责成承建商对房屋进行加固。因为这个楼盘出现质量问题的住房比较多,乙方决定等承建商主动联系,但未收到过承建商的任何通知。
7月12日,乙方再次找到甲方的工程部要求查看住房质量鉴定报告,报告中明确指出:裂缝为承重U型裂缝,不能承受自身重量,属质量缺陷。甲方通知承建商到场谈判,承建商给出了碳纤维加固的方案,加固后一个月再进行一次质量鉴定,如果未出现裂纹,此事就此做罢,如果再次出现问题,另寻他法解决,对于乙方的装修延期未提出补偿;不提供质量承诺保证书,也就是说一个月以后再出问题,责任由乙方承担;拒绝提供第三方给出的鉴定报告原件。

 楼主| 发表于 2016-7-12 22:0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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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7-12 22:10
政府部门一定要给个说法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7-12 22:13
政府部门你们一定要给平民百姓一个说话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7-12 22:17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7-12 22:17

发表于 2016-7-12 22:22 | 显示全部楼层
然并卵!!!!!!!!!!!!!!
动车不是全国第一个动车始发的县级城市而是西南地区始发动车的县级城市哈

发表于 2016-7-12 22:26 | 显示全部楼层
告他

 楼主| 发表于 2016-7-12 22:29 | 显示全部楼层
营山直播网 发表于 2016-7-12 22:22
然并卵!!!!!!!!!!!!!!
动车不是全国第一个动车始发的县级城市而是西南地区始发动车的县级城 ...

已经修改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7-12 22:34
开发商有部门的人帮说话,利益关系

 楼主| 发表于 2016-7-12 22:39 | 显示全部楼层
麻辣社区手机用户 发表于 2016-7-12 22:34
开发商有部门的人帮说话,利益关系

这种事情是很常见,不排队这种可能喀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7-12 22:51
这样的房子还敢住吗?楼主联系其他业主维权吧

发表于 2016-7-12 23:2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7-12 23:35
要想买房不扯经,就莫在大营山买!!!

年味推荐官 2014年度优秀版主 2015年优秀版主 2016年优秀版主 2017年优秀版主 2018年优秀版主 2021年优秀版主 2023年优秀版主

发表于 2016-7-12 23:4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个问题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7-13 05:41
昌信地产不顾质量,属不良开发商,赶出营山。

发表于 2016-7-13 08:14 | 显示全部楼层
相关部门的人,每到工地来一次,开发商都要给他们给红包,他们是沟结通了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7-13 08:15
你娃儿笨,自己再去找个鉴定机构鉴定哈嘛,这才是你自己对自己负责对家人负责的表现嘛!

发表于 2016-7-13 08:42 | 显示全部楼层
问题严重,必须告开发商,要求退房退钱。不过楼主我建议帖子前两句改一改,可恶的是开发商不依质量交房,而不是整个营山不好,我远在他乡,感觉美不美家乡水,亲不亲故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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