吹风房产税,70年产权咋算?
文/维扬卧龙
21世纪经济报道 社科院报告建议,一线城市和部分热点二线城市需要增加供给,在商改住的基础上,实施工改住,调整工业用地的功能。总结和推广苏州等地经验,实行房价涨停板和土地拍卖熔断制。同时,在一线城市和热点二线城市开征房产税。
的确有不少国家征收房产税,然而那些国家的居民虽然每年都要上交固定的房产税,但是人家那房子产权是永久私有的,不但地面上的固定设施如此,就是地下的产权也属于他们。无论这块地上地下将来会发现什么宝贝,都属于这块地的主人,可咱们国家土地国有,地下挖出的宝贝都得上交国家,个人私藏犯法。地面房屋只有70年使用权,那么征收房地产税的基础在哪?
买房时已经一次性交纳过土地出让金,也交过契税、个税、大修基金及其他七七八八的税费,租用70年期间,还要每年再上交房产税,这不是等于在抢劫么?民众有多余房产出租,也上交了国家租房税。拿多余房产月租2000元为例,就要上交国家月108元。
现在又要开征房地产税,虽然说有免征点,人均60个平方,看起来满足了刚需阶层需要,但是实际国情是房子国人最重要的固定资产,在以前的计划生育国策下,城市人多数是一胎,到了九十年代出生的孩子家庭,多数都会拥有从父母那儿继承的一套房产,加上自己结婚后新买的一套房产,那也是两套了。遑论城市改造,由于政策原因而拆迁给补偿的房产,很多人家拥有的数量都会在两套以上。
现在一二线城市百万房产真不是个事,几乎只要拥有房子就差不多就要过百万,特大城市可能要几百万甚至千万,百万的房子每年就要交给国家5000元的税,多少房主能愿意交纳?这样一来不是逼着房主走歪门邪道、给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创收开了方便之门么?现有资料表明,在试点房产税的某些城市税收成本甚至和税收收入相当,足可见市民对国家房产税的抵制。
更何况我国现实国情下,除了特大城市及一线城市不存在去库存压力或者说去库存压力小外,其他二三线城市特别是四线小城,去库存压力都把政府的眼光给逼到瞄准在校学生头上了,就差到妇产科医院对那些刚出生的婴儿游说,让他们的父母给他们买房。此时若开征房产税,不是更加雪上加霜,不怕引起房地产业崩盘?
不管政府承认与否,房地产业在我国就是支柱产业,这个产业若是崩盘,其引发的后果将比任何一个产业对国家和民众的冲击都将是巨大的,甚至有可能是无法承受的。因此,对其的调整幅度只能是平缓而不能是剧烈过山车式。即便是京沪广这样的超级城市,开征房产税,不只是增加房主的负担,同时也会抬升租房成本,最终是抬升了整个地区的生存成本,只有政府增加的收入。
就目前我国的现状,房地产税根本没有达到开征的基础,至少民众不会支持,不管是有房的还是没房的。若是国库空虚,应该想的是如何利用现有资源,扶持企业发展,增加就业机会,鼓励民众创业,而不是竭泽而渔杀鸡取卵,为了点眼前小利不计后果。因此,对于社科院专家的这份建议,个人觉得实在是欠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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