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被侵权上级纠错,做得对,没错。《北京时间》新闻说,7月9日,河北唐山市丰润区委办公室、丰润区政府办公室联合下发通知,决定从7月1日起,集中一个月时间开展城区环境秩序暨重点通道沿线环境综合整治集中攻坚行动,一律取消双休日休假。7月10日,上述通知被丰润区委、区政府取消。
这个“取消”,可能是纠正联合办公室的错误吧?错误错在了随随便便剥夺了所属公务员的法定假日。此消息也引起一些网民的围观和议论,看了网上几篇文章,多是支持这种“纠正”决定,同时指责那个谁知是请示还是未请示做出错误决定的联合办公室。
从现行法律和制度上说,“取消”的决定是对的,维护法律权威性,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有错就改,在情在理。也为该区委、该政府发现错误立即纠正点个赞。
实话实说,笔者对上述新闻不大感兴趣,原因是,是这错误就该纠正,违法的事得到纠正不值得大惊小怪,更无需引起围观和炒作。说这话,倒不是说公务员应该被剥夺合法假日,倘若真的被被剥夺了合法假日大概造成的损失和影响也仅仅是10天左右。
笔者想到的是另外一个一直以来存在的问题。现在不少中小民营企业实行着1周6天工作制,还有的是1周干7天,一些餐饮行业就是这样。也即被剥夺了双休日,改为1周6天的“单休日”,或者干脆没有所谓的“礼拜天”(只是过年一次性休假十来天),明目张胆违背劳动法规。这问题,并非发生个别企业,也并非今日刚刚出现,而是由来已久了,而且在中小民营企业中占得比例不算太小,影响着数万甚至数十万上百万员工的切身利益。这个群体,比起唐山市丰润区公务员的人员要大多少倍?然而它就长期没人理没人问地存在着。也并非无人去劳动部门举报过,结果如何?看看现实状况就无需赘言了。为什么对着长期存在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违法事件不能解决,或不能彻底根除呢?傻二也能想到,当然是相关管理部门听而不闻视而不见熟视无睹,如若被侵害利益群体是党政部门官员,情况能是这样吗?就不信它能持续这么长时间。原因在于被侵害的是无权无势的弱势群体。侵害就侵害了,这种侵害虽然是违法,但它违反的是劳动法,不会像颠扇罪一般严肃和重要,因此不会受到什么像样的处罚。还有个民不告官不究的传统保护伞护着呢。就是员工有举报,劳动监察部门查实处理,能把那些老板怎样处罚?前脚纠正,后脚改头换面还是要员工白白学雷锋多奉献,把他们的损失补回来。什么我们支付的是包含周六周日的加班工资等等一系列谎言和说辞,一个月2000多块钱一天不休息,还是包含加班工资,你自己的孩子会不会干?全年不休息,这也叫加班吗?鬼都不相信!千方百计推脱责任糊弄监管大员们,再请吃一顿大餐送一份“意思”之类的,事情也就不了了之了。再则,那些举报人一旦爆了光,老板横竖得把这些人逼出去。
公务员的假日被剥夺,扳着指头数数算算账也就是一次性被剥夺了10天左右,立马有权力部门站出来发声纠正,应该!民营企业员工长年累月的被1周剥夺1天,1年就是52天,如若1周干7天的就是104天,咋就不见哪个权力部门站出来为这些无权无势的员工主持个公道呢?来彻底纠正纠正这违法行为呢?难道这些事所在地的党政部门就真的不知道?笔者更想知道,唐山市丰润区辖区内的民营企业有无1周6天、7天工作制的,如若有,他们可曾为那些民营企业员工讨公道?有无可能如此迅速地纠错?
无论什么职业、什么身份,无论公务员还是民企打工的农民工,他们的合法权益都应得到保障。权力部门都应当发现有侵权行为,立即予以纠正。从关心弱势群体的角度讲,更应该多了解、多关心、多呵护他们、多为弱势群体发发声、出出头,帮他们维护正当的合法权益。还有更重要的一层,他们是弱势,更是社会的劳动大军的相当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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