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人士啊,还遇上了好的开发商。。
本人14年购买的昌信帝怡郡的期房,合同约定1月31日交房。我是今年3月8号接的房,5月中旬发现大厅跨度6米9的L梁有两条U型裂缝。开发商不重视,说的用聚脂纤维树脂被一下就行,一再要求下答应做个质量鉴定,现在鉴定结果出来了,原因是不能承受重量出现的裂缝,开发商给出的用碳纤维加固方案,如果一个月不出问题,此事就此做罢,不给任何质量承诺,以后出现问题自己负责,还不给鉴定报告的原件。我现在想退房,但我装修花去的近10万元拒绝赔偿,还说的只要接了房,动工装修后以现的任何问题他们都不得管,意思就 是现在管我住房问题,我还应该感谢他们。
目前为止,他不能提供新建《住宅质量保证书》,说是我大营山没有这个。也没竣工验收备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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