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扶贫工作又出新办法 内江市围绕贫困村“摘帽”、农村贫困人口脱贫解困目标,结合域内因病因残致贫的贫困户占比大、“插花式”贫困现象突出等实际情况,在“拔穷根”上下功夫,在“补短板”上做文章,分别在该市的市中区永安镇瓦堆湾村、东兴区小河口镇红林村试点,探索创新“两集中、三权六化”投资收益扶贫模式,即贫困户集中受益,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集中使用;产权集体化、资本化,经营权专业化、阶段化,收益权股份化、动态化,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取得明显成效。 一、集中各类扶贫资金,建立集体资产。结合贫困村实际,集中使用各类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建设基础设施和相关附属设施,发展畜牧、水产等特色优势产业,形成能产生经营效益的固定资产,并将产权划归村集体所有,形成有稳定收益的脱贫致富“源头”。2015年,在市中区永安镇瓦堆湾村整合各类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73.44万元,其中: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60万元、区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40万元,整合资金投入32万元,专合社自筹资金141.44万元,采取“专合社+养殖业主+贫困户”经营模式,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形成的畜牧园区基础设施和相关附属设施全部转化为村集体资产,由村集体或村集体与业主共同成立的专合社持有,建成架子牛养殖园1个,引进优良架子牛50头。东兴区小河口镇红林村修建40亩鱼塘开展水产养殖,形成固定资产90万元。 二、集体资产经营权外包,创造稳定收益。贫困村将集体资产进行资本化经营,采用出租、入股等多种形式,承包给具有经营能力的专业合作社等组织进行经营管理,并明确每5年为一个经营阶段,每年按固定资产总值的6%-8%保底分红,分红所得,由村集体专项平均分配给相对贫困村民,以持续增加贫困户收入。市中区永安镇瓦堆湾村集体资产,由村集体或村集体与业主共同成立的专合社持有,股份平均量化给全村59户贫困户共156人。经营权由专合社引进的业主负责,双方一次性签订5年合同,期满后可续签,也可另外引进业主经营。据估算,仅此项目每年就可增加贫困户纯收入8万元,贫困户年人均增收513元。 三、收益股份制量化分配,拓展增收渠道。村集体将每年所得收益全部股份制量化,集中分配给全村所有贫困户,并明确:收益权以每5年为一个阶段,实行动态管理。贫困户持有5年收益权证并享有5年的收益权,收益权到期后,由村民大会重新推荐第二轮相对贫困户,确保贫困户集中受益。东兴区小河口镇红林村固定资产90万元,以股权形式全部量化给红林村5、9、10社贫困户15户45人,每人1股,每股2万元。量化方式为东兴区红林水产养殖专合社中15户贫困户成员,以其家庭成员(户口簿为准)人数获得对应的股数,制发股权收益权证书;养殖业主每年支付5.4万元给专业社,贫困户股权分红4.86万元,每股分红10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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