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主持召开制定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座谈会,强调要用担当诠释忠诚、释放失责必问强烈信号。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把对党的领导干部的要求凝练为忠诚干净担当。
“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深刻阐释了权力与责任的关系,权力和责任是对等的,有权必有责,有责就要担当,失责必追究。担当是领导干部的职责道义和从政准则,是领导干部必备的基本素质。担当就是肯干、敢干、能干,懂规矩、明底线、知敬畏。敢担当,就是迎难而上;会担当,就是解决难题。干好本职工作是一种责任,完成组织交办的任务是一种责任,服务民生也是一种责任。这就需要在日常工作、学习中培养、磨砺敢担当、善作为、负责任的职业操守。任何一名干部不管职位高低,是何工种都要有责任意识,都应该立足岗位,尽最大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履行好职责,在自己的职责和能力范围内尽力为群众服务好。不能敷衍了事、得过且过、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自觉以好干部“五条标准”、“三严三实”严格要求自己,加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增强党性意识,自警自律、慎独慎微,为百姓做实事、办好事,争做忠诚、干净、担当的好干部。
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是我国我依法制国的根本方略。在立法上将权责统一,法律授予了权力,就意味着赋予了责任,就必须对行使权力的过程和结果承担相应的责任。对肩负法定职责而不履行、不尽职、不作为,就是失职渎职。任何贪污枉法、粗暴执法、知法犯法,都将被绳之以法,受到法律的严惩。
“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是遵崇党章、党规、聚焦政治责任的必需,也是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的必需,也是百姓所希望看到的。(高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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