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南充男子为发财叫上亲友狩猎 获利两万被批捕
2016-06-14 08:15:20 来源:南充晚报
核心提示:家住营山县清水乡的易某去湖南辰溪县走亲戚,易某告诉自己的岳父胡某说自己家附近的山上这几年绿化搞得好,山上野生动物频繁出现, 有多年狩猎经验的胡某眼前一亮,发现了一条“发财致富”的好门路。
在地上放置捕兽的铁夹子,动物经过时不慎踩在上面,腿部就会被夹住,大部分被捕动物都是腿骨被夹断, 有的甚至当场死亡。昨(13)日,记者从营山县人民检察院获悉,该院近日依法批捕涉嫌非法狩猎的易某、胡某等七人。
为了发财 捕杀野生动物
2016年2月份, 家住营山县清水乡的易某去湖南辰溪县走亲戚,易某告诉自己的岳父胡某说自己家附近的山上这几年绿化搞得好,山上野生动物频繁出现, 有多年狩猎经验的胡某眼前一亮,发现了一条“发财致富”的好门路。于是胡某翻出家中几年前狩猎用的铁夹子,又去集市上购买了狩猎的相关器材, 准备到女婿家附近的山上“大干一场”。
然而,胡某又担心独自去狩猎收获不丰,就喊来自己的亲戚朋友周某、谢某等5人, 提议他们一起到营山去打些野生动物,卖掉贴补家用或一饱口福,周某、谢某等人都同意了。
于是2016年春节刚过,胡某、周某等六人带着铁夹子、 笼箱等狩猎工具乘坐易某驾驶的车辆来到营山。
到达营山后的第二天, 易某就带领胡某、周某等人去营山县清水、福源、安固等乡镇的山上进行了实地查看, 发现这些地方野生动物较多,是狩猎的理想场所。于是易某、胡某等人分了几组,各自带着自己的铁夹子去山上捕猎。
发财梦破 狩猎团伙“翻船”
2016年5月5日营山县公安机关将该狩猎团伙抓获,并从犯罪嫌疑人易某家中搜查出腿部受伤的果子狸十九只,四川省重点保护动物豹猫一只。营山县人民检察院得知该消息后,派出干警提前介入该案,对该案的定性、证据固定等问题多次与公安机关进行交流探讨。
检察官审查该案后,发现胡某、周某等人使用的狩猎方法是在地上放置捕兽的铁夹子, 动物经过是不慎踩在上面,腿部就会被夹住,大部分被捕动物都是腿骨被夹断,有的甚至当场死亡;捕获的野生动物,易某、胡某等人贩卖了一部分,犯罪所得两万余元,食用了一部分;胡某、周某等人全部未办理狩猎证件。
2016年6月7日涉嫌非法狩猎的易某、胡某等七人被依法批准逮捕。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律师说法
律师任静: 本案是一起涉嫌非法狩猎的案件。我国禁止非法猎捕,对野生动物及其生存环境进行保护。 在禁猎区、禁猎期或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非法狩猎珍贵、 濒危野生动物以外的一般陆生野物的,涉嫌非法狩猎罪;而非法狩猎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 濒危野生动物的,涉嫌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生活中, 有人认为猎捕没有被国家列入级别保护动物不属于犯罪,这是一种误区。 对属于具有一定的经济价值、 科研价值和对环境有益的“三有”动物,如野生壁虎、青蛙、野鸡等,国家法律也予以保护。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非法狩猎二十只以上野生动物即涉嫌非法狩猎罪。 在此也呼吁大家为构建人与自然和谐的家园奉献点滴力量,避免因不懂法而误入歧途。(刘茂 记者 马晓军)
(原标题:为了发财 叫上亲友狩猎 获利两万 七人终被批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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