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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天地] 法盲老师出了一道法盲高考作文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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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10 14: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法盲老师出了一道法盲高考作文题

2016年四川高考语文作文题目:
      以“某人推出花茶新工艺,但很快被模仿,市场上出现了不少假冒伪劣,他担心会破坏这一市场。于是公开工艺流程、并制定行业标准。最终规范了市场,自己也成了致富带头人”为材料,要求学生根据材料自拟题目,写一篇800字的作文。


     老师,看到这样的作文题目,不禁让我在这个炎炎夏日倒吸一口凉气!“吾爱吾师,吾更爱真理”,老师,我想以法律的名义判您一个大大的零分!
老师,您造吗?放眼当下神州大地,浮躁之风无不肆意,功利之心无不横行,难道以道德的名义践踏法律的事件还少吗?骑白马的不一定是王子,也有可能是唐僧。您原以为浇灌了真善美,其实贻害的不仅仅是少不经事的莘莘学子,也是民族的下一个百年!
      或许是我耸人听闻,或许是我吹毛求疵,或许是我不尊师重道,但作为一名法律界的小学生,我只想以赤诚之心为您普普法:利用法律的和经济的手段保障专利创造人的权益,早已是世界各国的基本共识。甚至早在1474年,威尼斯就颁布了第一部具有近代特征的专利法,我国也在1984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并于一年后加入《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我国专利法第一条即开宗明义地指出:为了保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鼓励发明创造,推动发明创造的应用,提高创新能力,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老师,请恕我直言,您的作文题目与当下的法治精神是背道而驰的!市场经济是秩序经济,资源按需自由配置,政府各司其责。若我为“某人”,我一定会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发明专利,且未经我许可使用,任何人绝不可随意侵权。老师,虽没有了道德高地,但这样做并不丢人,不仅可更好地依法规范市场,亦不影响发家致富。如一切果真如您材料所述,则首先当问责地方政府的渎职和无能,对于民众“舌尖上的安全”,居然要靠“某人”的“深明大义”而不是法律来维护,何其悲哉?其次,由个人制定食品类产品行业标准的说法,无疑是件贻笑大方的事情,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的规定,行业标准应由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个人是无权组织制定行业标准的。
      老师,我并不反对“雷锋精神”,毕竟我打小亦被德育教育熏陶得“又红又专”。但法律对于专利保护的核心并非是鼓励无私奉献精神,而是推动专利有序应用和鼓励发明创新,并通过法律规则之约束,维护专利创新人的合法权益,进而让创新成为一个民族不断前进之灵魂。或许“某人”的确是“一个高尚的人,一个纯粹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其所作所为虽可赞扬,但绝不可发扬!
     够800字了,交卷吧!末尾,衷心祈盼法律教育早日进入中小学课堂,否则,在一个看似满口仁义道德而无视法律的社会,你我都有可能是最终的受害者!切记,法律课千万不能让体育老师去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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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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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6-10 14:22 | 显示全部楼层
佩服这个敢于发声,挑战伪道士,呼唤法治教育理念的曙光!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6-6-10 14:32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6-6-10 14:32 | 显示全部楼层
:lol:lol可见中国教育水平之低下!

能出题的老师都这水平,可想,其它老师。。。。。。。。。。。。:lol

发表于 2016-6-10 14:46 | 显示全部楼层
“依法治国”顺应了人心天意,才是正道,形形色色的“修正”,都是徒劳。

发表于 2016-6-10 16:31 | 显示全部楼层
敢兄,您又玩深沉了?中国的事情,就是理论家太多了,说什么不着调。难道出题的老师,就不上网查查相关知识?这并不是什么难事嘛。您想想,能够抽出来出题的老师,当然是大家心目中的好老师了,都这个德行,可见整个老师队伍的水平象个啥!这就叫管中窥豹 。。。。。。。。。 哈哈:lol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6-10 17:43
中国教育的悲哀!

发表于 2016-6-10 17:4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6-10 17:53
学法,教师要努力

发表于 2016-6-10 17:58 | 显示全部楼层
文化不同,西方人生了娃,丢在摇篮里,手脚随他乱抓,幼稚园、小学、中学、大学,都鼓励学生忽发奇想其创造那异想天开的玩意……咱们东方人生个娃,下地就得捆好、包紧,一路读书也以听话,分高为上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6-10 18:16
可见天朝的法制还有好遥远啊,整茶茶赚了几个钱钱的小商小贩就可以制定全中国茶叶行业的生产标准,听起来真让人毛骨悚然!照这样说来,一个卖手机的就可以制定全国通讯行业的标准了?种了几千亩土地的农场主就可以制定中国粮食行业的标准了?

2015年优秀网友

发表于 2016-6-10 19:1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故事纯属虚构,难免逻辑混乱。

发表于 2016-6-10 21:24 | 显示全部楼层
寂寞孤洲 发表于 2016-6-10 19:11
本故事纯属虚构,难免逻辑混乱。

不是子虚乌有,确有其事,原型是她!四川高考作文原型——薛彤云成“网红”
http://www.mala.cn/thread-13652183-1-1.html
(出处: 麻辣社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6-10 21:41
应该采取法律手段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未采取,恰巧说明了某人的高风亮节,带领大家共同致富,很好,与法律又扯上啥关系了?这不是判断题讨论题,,我反对你的观点!!

发表于 2016-6-10 22:04 | 显示全部楼层
如一切果真如您材料所述,则首先当问责地方政府的渎职和无能,对于民众“舌尖上的安全”,居然要靠“某人”的“深明大义”而不是法律来维护,何其悲哉?
人分左、中、右;P;P
中国教育的悲哀!

发表于 2016-6-11 07:36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法治之路荆棘丛生,知识产权保护路上,法律与道德撕咬开了,道德取胜!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6-12 07:48
你未申请专利,人家照做亦不算侵权。以个人名义搞什么规范本身就是不合法,此款作文题目是有些值得商榷之处。不过它就是要你写一篇是否正确的文章也不是不可以!

发表于 2016-6-16 20:32 | 显示全部楼层
毫无疑问,我们的教育理念落后,教师队伍平均文化素养(请注意我说的是文化素养,学养,不是文凭)真心较低。

发表于 2016-6-17 11:1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国的国家标准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行业标准由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地方标准由省、自治区和直辖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企业标准由企业自己制定”。如真是高中学生所写,的确是高人!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6-6-17 11:16 | 显示全部楼层
麻辣社区手机用户 发表于 2016-6-10 18:16
可见天朝的法制还有好遥远啊,整茶茶赚了几个钱钱的小商小贩就可以制定全中国茶叶行业的生产标准,听起来真 ...

你确实发觉了出题人一个严重的常识性错误——贬损了国家某种管理职能,影响茶叶出口欧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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