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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5日14时许,工农辖区居民邓某在女皇温泉大道路边捡到一袋物品送到工农派出所值班室,经民警清点,捡拾物品有现金850元及监狱释放证明和衣裤一套、休闲鞋一双。
接到群众所捡拾的物品后,值班民警对其拾金不昧的行为予以表扬,并通过一张4月15日的广元监狱释放证确定失主为刑满释放人员刘某,又在“一标三实”上查询失主刘某的同户人员及联系方式未果,最后通过广元监狱找到刘某母亲的联系方式,将其情况告知,并让其及时联系儿子刘某认领。
4月18日下午,在捡拾人的见证下,工农派出所将刘某丢失物品悉数发还,刘某对热心群众拾金不昧的精神和工农派出所认真负责的态度表示感谢,认为从中受到了很好的教育,表示将重新做人,努力感恩回报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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