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省领导关注并督促南充市顺庆法院应依法判案不要滥用权力滥用法律
南充市顺庆法院在审理(2014)顺庆民初字第2308号案中.曾明.陈代林等法官为乡政府脱罪,无视证据.滥用法律,用03年生效的土地承包法审理02年签订的合同.首先是南充市顺庆区灯台乡政府违法将郭笙宇所亨有的林权证和土地经营权证办给了村民.并拖欠郭笙宇退耕还林款叁万元.已经造成了违法事实后果.前审法官雷春华已于2014年8月要求郭笙宇退出承包合同.并与灯台乡政府及高板桥村委会清点了郭笙宇种植的果树及丈量了房屋猪厂并上报法院.郭笙宇也听从法院和政府安排放弃了林场管理及处理变卖了母猪...等等,02年土地管理法(99年修改)十条明确规集体(村.社)经营.管理土地.三十七条规定荒芜两年.集体可以收回重新承包.十三条规定经登记的土地受法律保护.郭笙宇承包的土地明确甲方是六社七社而非个人,承包方式是在六社及七社立户以农户的方式承包这些土地.与其他村民农户享受同等的权力.而且是经过公开协商经过村民同意村委会给予承诺签章.并与乡政府签订退耕还林合同书及分户卡.并出具有乡党委书记和乡长签字盖有乡政府公章的证明.证明这一系列事实依据及乡政府的承诺.灯台乡政府串通顺庆法院及村委会和个别村民在法庭上串通串供为乡政府已经造成的违法犯罪事实推脱责仼.已经严重违反宪法.合同法.土地管理法.农业法.民法通则及其实施细则152条.民事诉诉法112条退耕还林条例57条58条.等等,首先法官要明确宪法和法律要大于法规及政策.法官已违反了法官法有关惩戒制度若干规定的二条.五条.七条.十条.十一条.十四条.十七条.十九条.谁来追究法官滥用审判权滥用法律的责任.谁来追究灯台乡政府等等人责仼,郭笙宇依据合同历年来向村委会交了相关税费.反而收这些税费没有相关法律法规支持,郭笙宇不可能违背合同再交一次钱,乡政府不是土匪或流氓理应为其违反合同违反法律承担赔偿郭笙宇一切经济损失.法官也应为其滥用权力滥用法律受到追责.请王东明书记及省委省政府追究这些不法者的责仼.他们通常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阳奉阳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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