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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16 2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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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县公安局副局长姚生强和邢台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郝书雷带头办案单位包庇帮凶涉案总金额上亿元的犯罪分子郑爱亚构成职务侵占罪刑案拒绝立案
关于邢台市公安局经侦支队、邢台县公安局经侦大队、邢台县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分子郑爱亚构成3000万元职务侵占罪的案件拒绝立案行为,各办案单位领导带头包庇罪犯,实施团体会议决定形式,掩盖执法犯法行为,均抱成团故意违背了事实和法律,情节恶劣,涉嫌贪赃枉法办案,和人类的刑法疯狂对抗,社会影响极其罕见恶劣,震惊中国,被中央级别的媒体中国商报2017年9月21日曝光刊登,曝光文章标题为:《达到职务侵占罪构成要件后警方是否该立案》,文章中北京市中方律师事务所精准的进行法律分析,认为犯罪分子郑某已经构成职务侵占罪要件,发表了邢台市县公安机关不立案是错误的意见,依法应该予以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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