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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是谁给了通江县财政局采管办超越法律规定之外的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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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16 00: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通江县财政局财管办违背《四川省政府投资工程建设比选办法》
第三条第二款第一项第三条 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施工、勘察、设计、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的比选,适用本办法。
前款规定的总 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项目达到下列标准的,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进行比选:
(一)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下(不含,下同)5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下同)的施工;
,第六条 本办法所称的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是指全部或部分使用财政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包括:
(一)使用各级财政预算资金的项目;
(二)使用纳入财政管理的各种政府性专项建设基金的项目;
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必须进行比选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比选。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比选的方式规避或者代替招标。
第二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必须进行比选的项目而不比选的, 将必须进行比选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比选的。
第三十四条 比选规模限额以下的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可以参照政府采购中的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等方式确定承包人,县(市、区)以上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 有关行业主管部门以及财政、审计部门应按各自职责分工加强监督管理。
       通江县财政局采管办和通江县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未获得通江县杨柏乡朽石坎村的授权和同意的情况下擅自违法将本应进行比选的村道路改造和村小学综合楼建设工程,政府投资额为187.2万的扶贫项目,违法以“政府采购”的方式进行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从而到达他们以合法形式掩盖他们违法规避项目比选的目的,他们的行为不仅违背了国家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更与国家制定的扶贫大政、方针政策的宗旨,同时也严重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立法宗旨,他们的违法行为依法应当受到法律的追究!是谁给了他们这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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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TR

发表于 2015-12-16 01:07 | 显示全部楼层
政府采管办把楼主的贪腐利益给控制了;P;P;P

 楼主| 发表于 2015-12-16 09:25 | 显示全部楼层
KTR 发表于 2015-12-16 01:07
政府采管办把楼主的贪腐利益给控制了

        首先村民委员会不是政府,也不是行政机关、他们是一个自治组织。所以村委会不是政府采购的主体,采购中心为何要强制将项目进行政府采购,而不依法比选呢?按财政局的说法就是所有村委会的比选项目都是贪腐行为,这难道不是强词夺理吗?实则采购中赤裸裸的违法行为早已暴露了违法者的贪腐意图,而今自己还强词夺理,说别人想贪腐,岂不是滑天下之大稽!贼喊捉贼吗?
              四川省比选办法:第三十四条 比选规模限额以下的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可以参照政府采购中的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等方式确定承包人

 楼主| 发表于 2015-12-16 09:27 | 显示全部楼层
       首先村民委员会不是政府,也不是行政机关、他们是一个自治组织。所以村委会不是政府采购的主体,采购中心为何要强制将项目进行政府采购,而不依法比选呢?按财政局的说法就是所有村委会的比选项目都是贪腐行为,这难道不是强词夺理吗?实则采购中赤裸裸的违法行为早已暴露了违法者的贪腐意图,而今自己还强词夺理,说别人想贪腐,岂不是滑天下之大稽!贼喊捉贼吗?
              四川省比选办法:第三十四条 比选规模限额以下的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可以参照政府采购中的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等方式确定承包人
发表于 2015-12-16 11:27 | 显示全部楼层
“acbtma网友”:
    你所反映的问题,经核实后,回复如下:
    通江县杨柏乡朽石坎村民委员会于2015年11月24日向通江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申请了“朽石坎村小学综合楼建设、村道路改建工程”的政府采购项目,我们依法办理了相关业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条第二款“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之规定,我们认为,此采购项目符合法律规定。


                                                                                 通江县财政局
                                                                               2015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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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16 11:39 | 显示全部楼层

“acbtma网友”:
    你所反映的问题,经核实后,回复如下:
    通江县杨柏乡朽石坎村民委员会于2015年11月24日向通江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申请了“朽石坎村小学综合楼建设、村道路改建工程”的政府采购项目,我们依法办理了相关业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条第二款“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之规定,我们认为,此采购项目符合法律规定。


                                                                                 通江县财政局
                                                                               2015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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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2-16 13:10 | 显示全部楼层
   请问朽石坎村委会是政府采购法确定的政府机构或行政机关吗?政府采购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廉政建设,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的政府采购适用本法。
    本法所称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朽石坎村委会的机构性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二条 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而不是政府采购法确定的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所以村委会的项目只能依照《四川省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比选办法》第三条第二款:规定的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项目达到下列标准的,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进行比选:
  (一)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下(不含,下同)5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下同)的施工;的规定进行比选。

        朽石坎村委会绝不是政府采购法规定的行政主体。

 楼主| 发表于 2015-12-16 13:53 | 显示全部楼层
通江财政发言人 发表于 2015-12-16 11:27
“acbtma网友”:
    你所反映的问题,经核实后,回复如下:
    通江县杨柏乡朽石坎村民委员会于2015年 ...

     希望通江县财政局依法作出合理客观解释,不要含糊其辞,否则我们将依法进行检举控告!决不会让以权谋私者的阴谋得逞!

 楼主| 发表于 2015-12-16 13:53 | 显示全部楼层
通江财政发言人 发表于 2015-12-16 11:39
“acbtma网友”:
    你所反映的问题,经核实后,回复如下:
    通江县杨柏乡朽石坎村民委员会于2015 ...

         希望通江县财政局依法作出合理解释,不要含糊其辞,否则我们将依法进行检举控告!决不会让以权谋私者的阴谋得逞![

 楼主| 发表于 2015-12-16 13:54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通江县财政局依法作出合理解释,不要含糊其辞,否则我们将依法进行检举控告!决不会让以权谋私者的阴谋得逞![
发表于 2015-12-16 15:06 | 显示全部楼层
通江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关于Acbtma网友发贴《是谁给了通江县财政局采管办超越法律规定之外的特权》的回复
广大网友:
感谢大家对政府采购活动的关注与监督,现就Acbtma网友发贴《是谁给了通江县财政局采管办超越法律规定之外的特权》中的有关内容回复如下:
一、反映通江县政府采购集中机构通江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对该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活动未征得通江县杨柏乡朽石坎村民委员会的授权问题
作为该项目业主的通江县杨柏乡朽石坎村民委员会,已于2015年11月24日向通江县政府采购集中机构通江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递交了《交易申请表》、《工程量清单》、《财政评审控制价格》和《施工图纸》,并签订了《委托协议》,委托通江县政府采购集中机构通江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对该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活动,《谈判文件》及公告都通过通江县杨柏乡朽石坎村民委员会签字同意。
因此,不存在Acbtma网友所说“未获得通江县杨柏乡朽石坎村民委员会的授权”。
二、关于反映该项目不适宜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问题
1.《通江县杨柏乡朽石坎村道路及村小综合楼建设施工项目》不适用“比选”方式和“公开招标”方式采购,因为:
其一:《四川省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比选办法》第二条明规定:“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下(不含,下同)5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下同)的施工适用于本办法。本项目虽然财政评审控制价为187万元,但资金来源属其它资金,工程项目性质属非政府投资项目和非政府投资的国家项目。此项目不属于《比选办法》规定范围,不适用比选方式招标。
其二:该项目财政评审控制价为187万元,更不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中的公开招标。
2.《通江县杨柏乡朽石坎村道路及村小综合楼建设施工项目》更适合政府采购中的竞争性谈判,因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条规定“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采用招标方式采购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采用其他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单一来源)采购的,适用政府采购法及本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74号令第三条规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采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政府采购工程。”可以采用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竞争性磋商等采购方式采购。
故此:通江县财政局采管办作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据上述法律法规,批准《通江县杨柏乡朽石坎村道路及村小综合楼建设施工项目》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实施采购,合法合规,不存在网友 “超越法律规定之外的特权”之说。
 综上所述,Acbtma网友所反映的情况不符合规定与事实。
通江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15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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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16 15:18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的行为是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是想村上自行组织比选活动,他好与业主勾兑,暗箱操作,达到个人中标目的。看来还不适应中央反腐倡廉新形势、新常态的要求,不习惯公开公平竞争!劝君别惹火烧身、飞蛾扑火!:lol:lol:lol

发表于 2015-12-16 15:29 | 显示全部楼层
看来半天,楼猪说了纳闷多,假巴意思打着法律条款,未必村级组织是法外之地?纯是乱扯淡,啥叫政策?啥叫法律?好好学嘛......哎哎哎

发表于 2015-12-16 15:29 | 显示全部楼层
看来半天,楼猪说了纳闷多,假巴意思打着法律条款,未必村级组织是法外之地?纯是乱扯淡,啥叫政策?啥叫法律?好好学嘛......哎哎哎

发表于 2015-12-16 16:13 | 显示全部楼层
仔细将所有回贴看完,有几点感触:
一、朽石坎村委会不错,知道用法律法规来申张自已的权益,并且对相关规定有一定程度的了解,不像有的村干部屁法不懂,只凭自己的想象办事。
二、通江县政务交易中心对法律法规的理解运用显然更胜一筹,回复有根有据,值得点赞。
三、能江县财政局的回复简单粗暴,缺乏针对性和对法律条规的解读性,同时所引用的法律条款明显不能证明其行为的合法性。所以财政局的人应该多学习法律法规,理解吃透,并且依法办事。从财政局的回复还可以看出,其高高在上的自我感觉。由此也不得不让人怀疑财政局以前的许多行为的合法性。

 楼主| 发表于 2015-12-16 16:51 | 显示全部楼层
      通江县交易中心的回复貌似有根据,实则规避了朽石坎村委会的机构性质,朽石坎村委会不是行政机关也不是企事业单位和一般的社会团体,“村委会”是一个“村民自治组织”请交易中心看清楚。不要偷换概念!

发表于 2015-12-16 17:38 | 显示全部楼层
县财政局的回复模糊了村委会的性质,把它当成政府、事业单位或团体机构了,所以财政局的回复是无理的;但交易中心默认了村委会不属政府、事业单位或团体组织,但他们提出的是资金来源问题,也就是否定了这是政府投资,所以朽石坎村委会应该研究一下这笔投资究竟是不是政府投资!

发表于 2015-12-16 18:19 | 显示全部楼层
acbtma 发表于 2015-12-16 13:10
请问朽石坎村委会是政府采购法确定的政府机构或行政机关吗?政府采购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政府 ...

《四川省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比选办法》第四条 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依法开展两次招标失败后,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同意不再进行招标的,应当通过比选确定承包人。 你只说了第三条,另外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必须进行比选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比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比选的方式规避或者代替招标。第十三条 比选被邀请人根据比选项目的特点和要求编制实施方案并提出报价。比选人组建的评审委员会与比选被邀请人进行谈判并进行评选。评审委员会由比选人选派本单位有关技术、经济、招标等方面的专业人员组成,成员人数为3人或者3人以上单数。比选人单位不具备前款规定的专业人才的,应当在《四川省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标专家补齐。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规定应当进行比选的项目,市(州)人民政府认为需要进行招标的, 可以决定进行招标。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和《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 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必须招标的项目进行监督管理。

发表于 2015-12-16 18:22 | 显示全部楼层
cyk681014 发表于 2015-12-16 18:19
《四川省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比选办法》第四条 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依法开展两次招标失败后,经政府投 ...

请acbtma网友好好学习《四川省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比选办法》,不能断章取义,

发表于 2015-12-16 18:24 | 显示全部楼层
acbtma 发表于 2015-12-16 13:53
希望通江县财政局依法作出合理客观解释,不要含糊其辞,否则我们将依法进行检举控告!决不会让以权 ...

请 acbtma网友好好学习《四川省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比选办法》,不要断章取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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