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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11月20日工业园弃土场 土方车肇事致人死亡事件归哪个部门管?(通江交警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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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8 16: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1月20日早上9点40分左右,在春载乡秦家领4组。弃土场发生的土方车致人死亡事件·至今无任何部门出面调节·难道是人命现在真的不哪么重要吗· 还是碍于毛爷爷的分量来决定的· 出事当天有交警,麻石派出所·听人家说晚上还来一个很厉害的部门安检局· 出事当天 肇事方车队队长徐伟声称他们车队的车保险买的全保100万 难道有100万的保险就能肆意妄为致一个年过8旬老人的生命不顾吗· 当然也不排除这种可能性· 我很不能理解的就是弃土场为什么出了事才有施工标志··亡羊补牢·能换回一条活生生的命吗· 今天已经是出事后的第19天了· 希望能还死者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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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8 21:34 | 显示全部楼层
通江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关于《1120工业园
弃土场土方车肇事致人死亡事件归哪个部门管?》一贴的
   
“513721909”网友:
关于你发布的《11月20日工业园弃土场土方车肇事致人死亡事件归哪个部门管》一贴所反映的问题,现就涉及交警职能职责的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2015年11月20日9时40分许,通江县春在乡秦家岭村4组发生一起致人死亡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通江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麻石派出所及时出警,进行了现场勘查等调查取证工作,并责成事故肇事车方先期垫付死者3万元安葬费。截止目前,已完成现场勘查、肇事车辆技术检验鉴定、死者尸体检验等调查取证工作。12月7日,交管大队对该事故进行责任研究,并及时电话通知双方当事人及亲属于12月9日前来我队领取责任认定书。
至于你在贴中反映的其他问题,请你向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反映。
如还有其他疑问,可致电7119122或前来交管大队特勤中队当面咨询。
特此回复

通江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15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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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2-8 23:01
民事赔偿好象不关交警的事哦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2-8 23:24
交警队的回复够神速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2-9 00:04
就是啊

 楼主| 发表于 2015-12-9 15:5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想知道交警队这次11月20日弃土场致人死亡事件··是如何定性的··是按交通肇事罪·还是过失致人死亡罪来定性的··求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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