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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水侠客 2015-12-6 14:04
恢复中“二、关于门诊的设置。我院所处地理位置交通不便、人口稀少,为便于医院发展,在城内设立门诊,房屋为有偿使用,租金参照中医院竞租价格,与县食药局签订房屋租用协议,约定在政府统一规划及资产处置时无条件且不计损失及时搬出。三、关于人员的编制。石牛嘴新区规划居住人口4.5万,根据公共卫生服务配置要求,已批准设置“通江县高明新区石牛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编制61人(事业性质、财政不拨款), 由我院领办。”。这里“猫腻”多多:老医院门诊部所有权归属县人民医院,县医院搬迁新址贷款几亿,欠款累累,其名下财产怎能归食药局所有??食药局是国家机关怎能随便把县医院财产租赁给私立单位???请食药局回答!再就是石牛嘴社区医疗服务中心编制61人,比一个区乡中心卫生院人员还多,符合有关规定吗?请卫计局、编办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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