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广安区枣山镇天成村6组的村民,由于城镇化建设的需要,征用了我组其中所有的耕地,从此我们成为了失地农民,土地是农民的基础,由于发展的需要我们也能理解并支持,但是土地的征用及赔偿的相关政策,财务公示我们组员也未曾见到过。现在从中央到地方都要求政务. 财务公开。但是天成6组的政务。财务始终未公开,难道天成6组是政府外的“世外桃源”,是政府监管不到的“灰色地带”,难道就是6组组长李有芬的“一言堂”。前段时间组长给社员分占地补偿款共计,565877.64元。这比钱是由2014年占 观桥。小台湾。大小石坝。学田。广华大道。1998年修广武路预留下的部分款项,蜀东车业租地款等组成。由于政务。财务的不公开,我组全体社员根本不知道村民小组集体财产的多少?组长李有芬采用多次少量的方式分发补偿款,步步蚕食的我村民小组的集体财产。在全体组员强烈要求下查阅1998年至今我村民小组的政务。财务。招到组长(李有芬)以各种理由的阻扰,组长(李有芬)坚持说账没做好不予配合,接着又说3天后把账做好供社员查阅,最后他们用了一个多星期将账做好给全体组员查阅。查账过程中发现以下几个问题: 一: 虚假发票:准确地说只是收据,是由村民小组组长李有芬用我们村民小组公章盖的收据,无论是坐车,吃饭.复印.组员算账工资等都是由组长李有芬自己填写收据加盖村民小组的公章。请问这符合财务报销制度吗?完全把集体财产当成自己挥霍的“小金库” 二: 1998年建设广武路时征用我村民小组:小组土地的补偿款至今没完全给我们公示,现在一问就说时间太久,查不到账目了。 三: 枣山镇物流园区从2010年的十三批建设用地到2015年建设用地,征用了我村民小组多少亩地至今都没给我组员公示,征地补偿款是多少也没公示,收支账目混乱,不公示。附属设施一律没有公示,组长说没有。 四: 租地收入账目混乱不清:租地租金没有入到村民小组集体账户上,组长李有芬采用哄骗的方式说:租地方没有给钱,那当初签的合同难道是一张废纸吗?组长李有芬完全没把组员的集体利益放在心中,人民的公仆竟然是这样的:租金收不到就不要了,多么大方呀,多么高风亮节啊!我真想说人民的公仆真是难为你了辛苦了! 五: 由于赔偿安置,村民小组违规上户达十多人,组长说的每上户一人两万元人民币(这是乡规民约)现在组长李有芬说只收到一人的上户费(两千元),我们想问这笔钱到哪里去了?是用在村民小组组员身上的吗? 综合所述我谨代表天成6组所有组员强烈要求纪委查清天成6组的这些问题,并给全体组员一个交代我们相信政府能还天成6组一片青天。 天成6组全体组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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