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存(健在)、死亡证明如何开?
解释:确定公民生存、死亡是卫生防疫部门的责任,应由卫生防疫相关部门负责确定,派出所不予出具证明。
案例:更加“奇葩”的证明应该就是开具老年人健在的证明。不少老人在领取各种补助时,被公司或银行要求开具老人健在证明。6月初,75岁的杨大爷到秦淮分局瑞金路派出所,要求民警帮其开具健在证明。
值班民警接待了杨大爷,经了解,杨大爷年轻时所在的南京某公司因为经营不善,几年以后解散了,杨大爷和其他几名老员工被安排到外地的分公司继续上班。2013年末,已经退休很久的杨大爷又接到了原公司的电话,表示公司这些年发展不错,现在每季度给老员工发放400-1000元不等的补助福利,而杨大爷因为资历老,每季度可以领到最高补助1000元,但是公司要求杨大爷必须出具健在证明,防止有人冒领。
民警告诉杨大爷,现在公安部出台了相关规定,派出所不予开具公民生存(健在)、死亡证明,并作出进一步解释,确定公民生存、死亡是卫生防疫部门的责任,应由卫生防疫部门负责确定。因此,如果杨大爷要开具健在证明也必须到卫生防疫部门进行核实办理。同时,民警考虑到杨大爷年事已高,腿脚不便,还主动将其送到了卫生防疫部门。杨大爷对此表示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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