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12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楼主: 逐梦A6

[群众呼声] 致通江交警队的一封信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5-9-9 09:33 | 显示全部楼层
通江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关于《致通江交警大队的一封信》一帖的回复 网友“ 逐梦A6”: 针对你所反映“利民公司营运车辆摄像头没对准驾驶舱,一律被处以罚款200元”的问题,经我队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公安部交管局“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统一部署,8月25日—9月3日,全国公安机关开展了客运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违法行为整治。我大队积极响应,于9月1日联合县安监、运管部门,前往辖区所有客运企业,对客运车辆进行安全检查。期间,检查到部分客运车辆摄像头未对准车内,该行为按照道路交通法的规定,属于“未按规定正常使用卫星定位装置”。故我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第69条第五项“应当安装、使用卫星定位装置而未安装、使用”的规定,对检查中发现的利民公司115辆未按规定正常使用卫星定位装置系统的客运车辆,给予了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欢迎广大驾驶人及乘客朋友对交警大队工作进行监督,并积极举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举报电话:0827—7201778。 特此回复 通江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15年9月8日     

发表于 2015-9-9 09:44 | 显示全部楼层
每天早上造成南门大桥交通拥堵的罪魁祸首就是跑乡镇的线路车,希望相关部门关注。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9-9 15:12
加大处罚力度!!好样的!!支持交警大队!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9-9 20:45
放你先人的屁:罪魁祸手是政府!把车站修在拉不屎的地方!

发表于 2015-9-9 22:24 | 显示全部楼层
  通江县的特色菜。协警像正式警察一样,到处执法。大家说合法吗??

  

发表于 2015-9-17 22:32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交警!

发表于 2015-9-18 09:09 | 显示全部楼层
百分之百支持交警!!!

发表于 2015-9-18 09:21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交警队。
12
返回列表 发新帖
  当前版块2016年12月1日之前所发主题贴不支持回复!详情请点击此处>>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