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6月12日)上午,成都市检察院承办余世培、余世兵故意伤害申诉案的检察官对余世培说,2012年都江堰公安局马副局长带人到遂宁来时,我承认了没有给派出所人员送钱,当时是马副局长在我单位有关人员在场陪同情况下,对我反复做工作,让我原谅他们的几个干警,这些干警都很年轻,是局里培养的人才,离开他们局里的工作都不能开展了,并表示回去后就一定认真教育,并对余世培、余世兵案件撤案,这些情况当时我单位有关人员在场见证,后来我也在法庭辩论在给予了说明,后又多次在向各级反映问题材料中进行了说明,且6月9日承办人到遂宁来时怎么不对我说这些,如果对我说的话,当时我就可以给其说明,并找马副局长到遂宁来与我谈话时在场见证的我单位人员证明,事情不就清楚了吗;检察官还对余世培说我看到九寨运业肖强、曾孝泉与侦查人员在一间办公室是他们在休息,我是在吴军做了材料后下来就喊吴军一起上去的,而材料中曾孝泉的笔录是在吴军之后做的,也就是说我上去的时候曾孝泉的笔录正在制作之中,肖强就在现场,材料中第一个做笔录的是肖强,第二个是吴军,第三就是曾孝泉,侦查人员都是但敏、李大均;对监控检察官说九寨运业现场没有安监控,派出所讯问余世兵、余世培及税尚宇、税尚辉和询问肖强、吴军、曾孝泉的监控又覆盖了,真是奇怪,只要是对他们不利的证据都没有了,这是什么逻辑思维,你们真的把老百姓当傻瓜白痴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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