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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理性教育

[教育天地] 教育政策及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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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10 15:58 | 显示全部楼层
解读的还是可以

 楼主| 发表于 2015-5-14 15:38 | 显示全部楼层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公办普通高中学校跨市(州)招生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5〕249号)
2015年05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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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教函〔2015〕249号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公办普通高中学校
跨市(州)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局:
近年来,个别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在招生工作中存在未经批准异地招生,乱挖生源,抢注学籍,恶意竞争等违规行为,扰乱了我省普通高中正常招生秩序。为适应城镇化进程的需要和满足人民群众接受多样化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进一步加强跨市(州)招生管理工作,现就做好2015年公办普通高中学校跨市(州)招生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跨市(州)招生计划。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应当严格按照教育行政部门核定的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招生。原则上四川省一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可向市(州)教育局提出跨市(州)招生申请,由市(州)教育局核准后报教育厅。经教育厅同意后,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可跨市(州)招收少量学生(首次核准的学校原则上跨市(州)招收的学生不超过1个班,班额为56人)。此前经教育厅同意可跨市(州)招生的部分四川省二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可继续跨市(州)招生。
各地要将公办普通高中学校跨市(州)招生计划纳入相关学校统一招生计划,执行国家和省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
二、强化招生管理。各地要加强跨市(州)考试招生工作的统筹管理,做好跨市(州)考试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工作,确保考试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安全有序进行。跨市(州)招生的公办普通高中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在异地组织招生宣传和招生考试。为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保证义务教育在校学生完成规定学业,公办普通高中学校跨市(州)招生须安排在各地高中阶段招生考试结束后进行,不得提前组织考试和录取新生。
民办普通高中学校经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可独立举行普通高中招生考试,考试时间应当安排在各地高中阶段招生考试结束后进行。
三、规范招生秩序。学校不得委托个人、社会中介机构组织代理招生,不得以减免学杂费、补助生活费、奖励考试成绩排名靠前学生、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抢拉生源,不得招收已被其他学校按规定程序录取的学生。公办普通高中学校不得以民办学校名义招生,不得将以民办名义招收的学生安排在公办学校就读;民办学校也不得以公办学校名义招生,将以公办名义招收的学生安排在民办学校就读。
四、加强监督检查。推进实施“阳光招生”工程,公办普通高中跨市(州)招生要做到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录取方式、收费标准、录取结果“七公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管理,规范招生录取行为,严肃招生工作纪律,加大整治和监管力度。严格按规定审查学校新生录取名单,认真把好学籍注册关口。省教育厅重点对省一级、二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的学生学籍注册工作进行监管,对学校未按规定招收的学生不予注册学籍,并及时予以纠正;加强对各地、学校招生工作的检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坚决查处扰乱我省招生工作秩序的违规违纪行为。我厅将对招生中存在违规违纪的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跨市(州)招生资格,警告、降级直至撤销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称号的处理,对存在招生违规行为的学校依法处罚,并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各级教育纪检监察机构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及时排查问题苗头和管理风险,督促所辖地区和学校严格遵守纪律规定,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和教育公平。
各市(州)教育局要于今年5月20日前将申请跨市(州)招生的学校名单、招生办法、招生计划等报教育厅。教育厅于5月底将具备跨市(州)招生资格的学校及招生计划在教育厅门户网站公布。各市(州)应于7月底前将跨市(州)招生结果报教育厅基教处备案。



                               四川省教育厅
                                2015年5月5日

 楼主| 发表于 2015-5-14 15:45 | 显示全部楼层
保留以下全国性加分项目: 1.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加10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加20分。 2.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加10分。 3.烈士子女加20分。 继续执行我省以下现行少数民族加分政策: ①普通类专业录取时,三州、十七县、两区的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本科第一批录取院校(含本科提前批执行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本科院校,以下简称本一批院校)加25分,报考其他院校加50分;其汉族考生报考本一批院校加10分,报考其他院校加25分。攀枝花市东区、西区的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本一批院校加10分,报考其他院校加25分;其汉族考生报考本一批院校加5分,报考其他院校加10分。 ②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时,三州、十七县、两区的少数民族考生文考成绩加35分,其汉族考生加20分;攀枝花市东区、西区的少数民族考生文考成绩加20分,其汉族考生加10分。 ③其他散居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上述少数民族加分政策中加分分值超出20分的项目,原则上只适用于省内高校在川招生。省外高校在川招生时,若学校认可我省上述少数民族加分政策,则按我省政策加分投档,由学校根据其录取规则决定是否录取;若学校明确认可的加分分值上限为20分,则投档时按学校要求执行。根据我省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进程,结合高考综合改革,适时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省少数民族加分政策。

发表于 2015-5-14 16:43 | 显示全部楼层
  今年四川高考招生录取4大变化

  5月5日下午,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和《关于做好我省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四川新闻网记者梳理发现,今年四川高考招生录取,除了加分政策的大变化外,在志愿填报和录取上,还有4大变化。即本科三批与本二批合并录取;普通类志愿除本、专科提前批外,全部实行平行志愿;万分之一单优考生不再提高一个批次投档;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专科第一批、专科第二批的平行第一志愿投档前,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数和高校报送的调档比例,向各有关高校进行模拟投档。高校报送的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变化1:

  本科三批与本二批合并录取

  我省今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批次(不含艺术、体育类专业)设置为本科提前批、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专科提前批、专科第一批和专科第二批共6个批次。其中,本科第二批为除本科提前批和本科第一批之外的普通高校。这就意味着,本科第三批录取取消,与本科第二批次合并。志愿填报截止日期为6月28日中午12点。

  据悉,二本与三本合并到一个批次招生,除四川外,广西、山东等省市也已进行。有专家称,这样整合有利于消除社会对本科第三批院校毕业生的偏见,实现高校毕业生平等竞争就业﹔有利于消除由批次划分引起的本科第三批院校录取分数偏低的现象,为民办高校提供平等竞争和发展的平台,有利于促进同批次本科院校改善办学条件,以优良的教学成果吸引学生报考。

  变化2:

  普通类志愿除本、专科提前批外全部实行平行志愿

  今年全省两会期间,省教育厅厅长朱世宏在接受四川新闻网记者采访时曾谈到,“深化招生录取机制改革,进一步推进平行志愿投档模式。”

  在今天公布的《通知》内容中,“进一步推进平行志愿投档模式”得到印证。据悉,本科提前批和专科提前批分别设置1个第一志愿和2个平行第二志愿,本科提前批设置一个预科志愿;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专科第一批、专科第二批均设置6个平行的第一志愿(按从前到后的自然顺序为A、B、C、D、E、F,以下类推),6个平行的预科志愿;本科第二批和专科第一批各设置3个平行的藏文加试、彝文加试志愿。每个学校志愿(除预科志愿)内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调配志愿。与去年政策相比,专科第二批从梯度志愿改成平行志愿,由此,本科第一批第二批、专科第一批第二批均设置了平行志愿。

  朱世宏表示,“推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是今年很重要的改革。平行志愿投档模式是一项考生满意、学校满意、社会高度认同的改革,今年还将作进一步的改进,希望得到更好的效果。”

  变化3:

  万分之一单优考生不再提高一个批次投档

  仔细对比去年和今年《通知》,四川新闻网记者还发现在志愿填报上,今年我省取消了对在高考语文或英语单科成绩名列全省前55名、数学(文)、政治、历史或地理单科成绩名列全省前25名、数学(理)、物理、化学或生物单科成绩名列全省前30名的考生,在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第三批、专科第一批、专科第二批录取时提高一个批次投档的政策规定。

  变化4:

  本一、本二、专一、专二调档比例原则控制在105%内

  同时,在投档比例上也有所调整。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专科第一批、专科第二批的平行第一志愿投档前,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数和高校报送的调档比例,向各有关高校进行模拟投档。高校报送的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未报送调档比例的,首次模拟投档一律按照105%进行。高校根据生源情况与省教育考试院协商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要求,并在投档前完成计划调整、确定调档比例,确保符合录取规则的调档考生能够录取。

  当所有高校在我省规定时间内确定调整计划数和调档要求后,省教育考试院进行平行志愿投档。平行志愿只实行一轮投档,不补投。

 

发表于 2015-5-21 10:36 | 显示全部楼层
  今年我省招280名幼教免费师范生

  来源:四川省教育厅

  从省教育考试院获悉,2015年培养专科层次农村幼儿教师免费师范生(下称“幼教免费师范生”)计划招收280名,从省内五年制高职师范类学前教育专业学满三年且转录考试合格的优秀学生中招录,学制2年,由成都师范学院负责实施。

  幼教免费师范生的报名和填报志愿均在网上进行,时间为6月11日-16日。符合条件的考生登录成都师范学院网站(www.cdnu.edu.cn)报名并完成志愿填报。

  今年幼教免费师范生实施范围共110个县(市、区)。考试科目为文化基础和专业综合,文化基础200分,其中语文100分、数学50分、英语50分;专业综合300分,其中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幼儿卫生学各100分,总分500分。考生可登陆成都师范学院网站查看考试大纲。考试时间为:6月27日9:00—11:00,文化基础;6月27日14:00—16:00,专业综合。

  6月28-29日,成都师范学院统一组织面试,主要考查考生是否适合从事幼儿教学工作。7月9日,在成都师范学院网站查询考试成绩。值得注意的是,已录取考生不再参加五年制高职转录。[/

发表于 2015-5-22 09:1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5-12-1 21:3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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