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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位认识从电信营业厅拿走手机的美女(有照片和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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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21 16:1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女滴还是聪明。晓得拿了手机就不办业务了, 不然留下蛛丝马迹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4-21 23:51
鄙视这女的。别人的东西再好也是人家的!捡到了也应该还给别人!
 楼主| 发表于 2015-4-22 07:27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用户 118.122.45.x 发表于 2015-4-21 23:51
鄙视这女的。别人的东西再好也是人家的!捡到了也应该还给别人!

先生说得好,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这个女的属于见财眼开。
 楼主| 发表于 2015-4-22 07:28 | 显示全部楼层
丿灬回首才知道 发表于 2015-4-21 16:14
这女滴还是聪明。晓得拿了手机就不办业务了, 不然留下蛛丝马迹了。。。

就是,论坛里有些自作聪明的人,其实还没有这个女的聪明,他们总认为到营业厅一下子就可以查到这个女的的资料。
 楼主| 发表于 2015-4-22 07:29 | 显示全部楼层
ZMZZ 发表于 2015-4-21 13:55
现在的问题是,那位女士不上网或不上麻辣社区,她身边的人也不上网或上了知道情况也不给她说。

有这种可能,只有耐心等待。
 楼主| 发表于 2015-4-22 07:30 | 显示全部楼层
zhou_99 发表于 2015-4-21 14:41
这种行为就是偷,楼主可以报案解决的,既然已经公布对方照片,也隐瞒不了什么了,但在对对方行为定性之前最 ...

报过案的,民警说慢慢等待时机。
 楼主| 发表于 2015-4-22 07:30 | 显示全部楼层
飘似的云 发表于 2015-4-21 14:48
如果真的是那个女士拿走的。希望尽快还给别人。现在手机也不值几个钱。但是别人着急。

谢谢先生理解。

发表于 2015-4-22 10:47 | 显示全部楼层
太不要脸了

发表于 2015-4-22 10:48 | 显示全部楼层
太不要脸了
 楼主| 发表于 2015-4-22 11:06 | 显示全部楼层
最新消息,南充电视台昨天给我朋友打了电话,要来拍电视节目,准备把那段视频用进电视节目里。

发表于 2015-4-22 16:48 | 显示全部楼层
七彩时光 发表于 2015-4-17 20:10
既然拿走手机的黑衣女是去电信办理了业务,根据时间段电信完全可以查到她的详细信息;你可以先私下和她沟通 ...


既然拿走手机的黑衣女是去电信办理了业务,根据时间段电信完全可以查到她的详细信息;你可以先私下和她沟通下,或者看能不能由营业厅的人员出面要回手机。

发表于 2015-4-22 16:49 | 显示全部楼层
就算捡到的不归还也算犯罪,何况她这种行为可能别定性为偷了,银行柜员机多吐钱拿走都要被判刑的。对于犯罪分子,肖像权不能成为破案让事主减少损失的理由和障碍,况且,这种做法是督促她主动交还,避免她越陷越深,曝光无可厚非。
 楼主| 发表于 2015-4-24 08:11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您从法律角度进行的阐释。

发表于 2015-4-24 09:22 | 显示全部楼层
之前湛江嘛还是哪里哟一个新闻不晓得你们还记得不,一个贪官嘛多半,自己的苹果手机丢了,3万元悬赏,多半里面的短信绝对不能让人看到嘛:lol
发表于 2015-4-24 11:57 | 显示全部楼层
lbyzh 发表于 2015-4-18 04:29
电信营业员电脑里面就有这位女子的联系方式,楼主都不动脑壳。

都没办业务就走了;额
发表于 2015-4-24 12:00 | 显示全部楼层
鱼池沟土鸡蛋 发表于 2015-4-18 16:21
是啊,万一楼主有其它目的呢。

按照土鸡蛋的说法,老子不关门,你贼娃子就可以进来偷老子东西么?
发表于 2015-4-24 12:01 | 显示全部楼层
鱼池沟土鸡蛋 发表于 2015-4-18 19:52
法律的本意是惩恶扬善,但善恶之分本就不可以用语言来简单描述,只能用简单的规定来制约,有时候法律甚至 ...

捡到不还也是法律问题,不是道德问题
 楼主| 发表于 2015-4-24 21:02 | 显示全部楼层
任人鱼肉小市民 发表于 2015-4-24 12:01
捡到不还也是法律问题,不是道德问题

谢谢先生,有你这句公道话,我朋友深表感谢。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4-25 06:46
楼主,这个帖子里说你笨的人也是为你好。不要狗咬吕洞宾!还那么计较!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4-25 06:47
这女的也太瓜了嘛。。。。。还不还别人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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