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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位认识从电信营业厅拿走手机的美女(有照片和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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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18 04:22 | 显示全部楼层
鱼池沟土鸡蛋 发表于 2015-4-17 19:41
打印十万份启事寻找这位美女,并附上她的照片,同时在论坛和微信、微薄里发布她拿错手机的视频

电信营业员电脑里面就有这位女子的联系方式,楼主都不动脑壳。

发表于 2015-4-18 04:28 | 显示全部楼层
梁生宝买稻种 发表于 2015-4-17 21:50
不知怎么回事,她到营业厅问了一下,最后没有缴费,把手机拿走了。

叫你朋友到这个营业厅里面找那个给这位女子(拿你们手机的人)办业务的营业员,这个营业员电脑里面有她全部的联系资料,手机号,名字,住宅地址。

发表于 2015-4-18 04:29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用户 118.118.227.x 发表于 2015-4-17 23:36
我认识此人,但是不想惹麻烦,因为她说没看见你的手机,所以没来斯你……

电信营业员电脑里面就有这位女子的联系方式,楼主都不动脑壳。
 楼主| 发表于 2015-4-18 06:54 | 显示全部楼层
lbyzh 发表于 2015-4-18 04:20
楼主咱个那么笨呢,从你发的相片来看和你说的这些话,这位女子坐在柜台前肯定是在办里业务,现在办理业务 ...

      其实呢,有的人在说别人笨,他自己才是最笨的,我早已说明,她是想交话费,但只是问了一下,并没有交,那里面的个人资料数以百万计,你怎么知道哪个是她?她拿手机那个时间并没有在电信营业厅办理业务。你能想到的办法,人家早就想到了,不要自作聪明好不好?
发表于 2015-4-18 07:48 | 显示全部楼层
哪里是美女,就是妈的一个垃圾,对于这种无耻的就该曝光,对于有的贱人就该这样
 楼主| 发表于 2015-4-18 07:57 | 显示全部楼层
明说是马甲 发表于 2015-4-18 07:48
哪里是美女,就是妈的一个垃圾,对于这种无耻的就该曝光,对于有的贱人就该这样

谢谢老师,很富有正义感。

发表于 2015-4-18 08:44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当事人看到并归还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4-18 08:57
如果去问了交话费而没交,那很有可能是捡到手机想迅速离开,手机掉了确实麻烦,还是报警好点。
发表于 2015-4-18 09:40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用户 139.203.92.x 发表于 2015-4-18 08:57
如果去问了交话费而没交,那很有可能是捡到手机想迅速离开,手机掉了确实麻烦,还是报警好点。

先生说得有道理,我认为除了想尽快离开外,还怕缴了费,留下资料信息,容易暴露自己。
发表于 2015-4-18 09:41 | 显示全部楼层
lbyzh 发表于 2015-4-18 04:29
电信营业员电脑里面就有这位女子的联系方式,楼主都不动脑壳。

肯定有,但里面有数以百万计的资料,你晓得哪个是她?:lol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4-18 10:43
报警吧

发表于 2015-4-18 10:44 | 显示全部楼层
可能还是有认识她的人哈,这哈她糗大了,自己提高了知名度
 楼主| 发表于 2015-4-18 15:45 | 显示全部楼层
开心09 发表于 2015-4-18 10:44
可能还是有认识她的人哈,这哈她糗大了,自己提高了知名度

先生说得是,哪怕现在没有人认出她,但我们会一直挂在网上,还要考虑微信和微博这两大平台,到时自然会有人认出她。我个人认为,她的做法确实有点欠妥。

发表于 2015-4-18 16:20 | 显示全部楼层
:lol
发表于 2015-4-18 16:21 | 显示全部楼层
lbyzh 发表于 2015-4-18 04:22
电信营业员电脑里面就有这位女子的联系方式,楼主都不动脑壳。

是啊,万一楼主有其它目的呢。

发表于 2015-4-18 19:3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种行为实质是偷
发表于 2015-4-18 19:38 | 显示全部楼层
鱼池沟土鸡蛋 发表于 2015-4-18 16:21
是啊,万一楼主有其它目的呢。

土鸡蛋,照你那个说法,人家遗忘在柜台上的东西,你就该据为己有?那是不当得利吧?谁错谁对你还没有搞清楚。
发表于 2015-4-18 19:45 | 显示全部楼层
倪大爷 发表于 2015-4-18 19:37
这种行为实质是偷

同感,赞成
发表于 2015-4-18 19:52 | 显示全部楼层
升钟湖岛客梦长 发表于 2015-4-18 19:38
土鸡蛋,照你那个说法,人家遗忘在柜台上的东西,你就该据为己有?那是不当得利吧?谁错谁对你还没有搞清 ...

法律的本意是惩恶扬善,但善恶之分本就不可以用语言来简单描述,只能用简单的规定来制约,有时候法律甚至是和道德相违背的。我觉得第一,你违反了法律规定的公民肖像权,其实,你违背了道德。

要是我知道地上落了个手机,我也会捡到,至于我还不还,那是道德问题,我成都上班的时候为了还捡到别人的手机还迟到了,罚款100,扣全勤奖300,我不觉得我道德上有问题,但我觉得,以这样的方式找手机,那还真是道德上有问题,本来我做为一个生意人,本不应该这么得罪人,但我性格就是这样,看不得不平事。我以上会建议管理员打上马赛克,除非你有公安的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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