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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致南充市建设局、高坪区建设局相关领导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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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4 17: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致南充市建设局、高坪区建设局相关领导:      大人在上,草民诚惶诚恐!敢扰清梦,实属无奈!

      关于小民在2014年10月3日下午在此社区所发表的的帖文《高坪建设局出来看哈,你们到底管不管》,控诉南充市高坪区鹤鸣路大地景秀小区里开发商无视相关法律条文违规操作、危险施工,对本小区住户出行造成很大的安全隐患一帖文在2014年10月4日得到了高坪建设局的回复。该违规项目停止施工一个月后,于前几日重新动工。且并没有按照国家及市区的建筑条文进行修改和整顿。
     对此,我谨遵照高坪区建设局之要求“欢迎广大网民朋友对有关调查处理工作进行监督”履行一个网友的职责,代表本小区住户向市、区建设局对该项目工程、开发单位再次举报!


     1、经我小区民众多方查证,该项目并没有规划在本小区范围内。原大地景秀小区在向市场进行推销之时所拿出来的小区规划图并没有该楼。经过我们与小区物管谈话得知,该楼进行施工是没有取得施工许可证和规划证。也就是说,该项目不属于本小区楼盘规划范围内,但占用了本小区绿化资源。没有地质勘察报告、报建手续、审批手续!
     2、对于该楼是否买有相关建筑施工保险、该楼是否向相关税务部门报税,该楼所使用的钢筋、混凝土、沙石、水泥是否经过质安站检测通过。对于施工材料安全的使用无相关责任单位监管,能否放心的投入使用。且使用后会不会对本小区及临近小区造成安全隐患。
     3、该项目在进行施工的同时,没有设置施工围栏,对小区住户出行造成极大的安全隐患。且施工现场没有项目施工标牌安全员、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材料员、质量员等。
     4、工人依旧没有佩戴安全帽,噪音大,施工现场钢筋、模板摆放混乱,对周围居民及小区住户造成严重影响。
     5、相关法律规定楼宇之间间距依照日照系数处于1:1.2----1:1.5,两幢楼之间的距离一般不应低于楼高,如建一层10米高的楼,其与周围建筑物距离不应小于12米——15米该楼拟建为4层高,左面靠近临近小区住宅不足一米,右面靠近大地景秀小区4栋电梯住宅不足10米。是否属于占用公共资源。
     6、本小区原规划共计7栋高层电梯住宅(包括还房)。但在第7栋旁边新建了一个第8栋,并且在没有任何相关文件、证明的情况下向市场销售。第八栋没有备案、没有经过审批、没有允许售卖的手续。导致了第八栋的业主交了全款至今也无法办理房产证。且第七栋和第八栋之间的距离只有一公分。


      在《南充市高坪区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对“高坪建设局出来看哈,你们到底管不管”贴文的回复》中,高坪区建设成立了“市、区城建执法联合调查小组”,但不了了之。且贵局向我们承诺对于该违规施工的多层的调查结果会尽快向社会公布,至今也没有看见。http://bbs.mala.cn/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1351383&highlight=%B8%DF%C6%BA%BD%A8%C9%E8%BE%D6


      草民临表涕零,还望领导屈身前来微服一番,我等感激之情,不胜言语!
      若恼了各位大人们,还望恕罪则个!
        
                                                                                                             佚名
                                                                                                         2015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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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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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4 17:12
老爷们元旦假期过舒服了就办点正事嘛

发表于 2015-1-4 17:50 | 显示全部楼层
李市长应该好好审查一下南充市建设局、高坪区建设局的相关领导这种不作为的工作态度。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4 18:29
政府部门等违建修好后收罚款,开发商和政府都有利可图,业主们才是最终受害者!天理何在啊?!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4 18:29
执法部门可以强拆老百姓的合法房子,为什么开发商违规修建的房子不能拆掉,强烈要求强拆开发商的违建,保护老百姓的合法利益。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4 18:31
强烈要求拆除违章建筑!!!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4 18:34
以法治国的大形势下,一切工作均应依法依规!违规操作,严惩不怠!!对不作为、乱作为责任人要追责!!!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4 18:36
上一次不是要求停建了吗?怎么没有处理反倒又建起来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4 18:42
开发商就是妈的杂皮,黑社会,请打手威胁业主也没的人来管。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4 19:00
几代人的血汗钱买套房就这样被开发商坑了,政府官员不关心民生疾苦,令老百姓心寒呀!!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4 19:04
的确复工了!且无任何的公开信息,这样的违章建筑已经马上要修起了,换做是老百姓的话,我估计早就强拆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4 19:07
相关单位不来查处,再过几天就封顶了!原来停工不是因为举报,是其他原因停的,因为举报了也没有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4 19:13
唉……………………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4 19:13
唉……………………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4 19:13
唉……………………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4 19:13
唉……………………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4 19:13
唉……………………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4 19:13
唉……………………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4 1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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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4 19:13
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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