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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14781856923 发表于 2014-12-7 10:05 赠执法者 不要昧良心做事, 不 ...
我是帅哥 anqixuancy 发表于 2014-12-18 11:20 我觉得 你该发到各大媒体网去公布,发到人民网去公布。。。到处发 只要媒体一介入 什么都好办了。
万源市法院审判长谭华口头宣判:“你们申请人事仲裁,但仲裁没有裁决,是给你们出了个不予受理的通知,法院是对仲裁裁决不服才能受理,(仲裁委不受理的,法院也不受理)”.
到底是审判长谭华不懂法律,还是他故意枉法?许多法律法规都有关于“对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劳动、人事争议事项,申请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的规定。
我们的诉讼请求明确写着:“要求判万源市粮食职工学校、万源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违反聘用合同,未按合同所聘一级教师职务支付工资,要求补发工资和赔偿”,却被达州市中级法院王忠竹法官故意认定为:“起诉的技术职务、工资套改……”。
荒谬至极:按一级教师职务支付工资= 技术职务评定吗???已经评、聘了一级教师职务,还需要再去评定一级教师职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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