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重要路段停车费将作调整
为有效解决绵阳中心城区交通拥堵和停车难的问题,我市在将加强机动车总量控制,积极实施交通组织优化的同时,还将适当提高中心城区的停车收费标准,利用价格杠杆引导市民理性选择交通出行方式。停车作为静态交通的重要组成内容,其收费标准的高低对机动车拥有者出行方式的选择有一定影响。
据悉,我市现行机动车路内停放收费标准是根据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建设委员会川价字非(1992)107号《关于四川省建设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规定的通知》规定,我市交警、城管部门报经市政府批准在城区部分地段设立小型机动车临时停放点,每泊车位14平方米,按机动车停车场占道收费标准1.50—5.00元/月测算并核定了我市机动车临时停放占道费不超过2.00元/辆.日。此收费标准为行政事业性收费,从1994年执行至今。该收费标准未体现分区的理念,不分路段,无论主次,全城区统一按2.00元/辆.日的标准收取,起不到对车流应有的调节作用。近年来,随着我市机动车保有量的不断增加,交通拥堵日益加剧,老标准已经无法适应新形势的要求。
提高中心城区停车收费标准,是为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抑制城区机动车保有量的快速增长,同时优化交通出行结构,降低中心城区的车流量,缓解城市中心区交通拥堵状况。
将实行区域差别化收费
据悉,目前我市发改委正会同相关部门研究机动车停车收费管理改革的相关政策,拟提高中心城区停车收费标准,在中心城区实行区域差别化收费,占道停车的收费管理也将进一步规范。据了解,此次停车收费调整和改革,不涉及居住区和公共停车场,其停车收费标准暂不改变。按照我市路内停车场实行差别化收费管理的规划,将把我市路内停车场按所处位置划分为不同的区域。重要商业繁华区为第一类,收费最贵;第二区域收费次之;第三区域收费最低。
计费单位或将缩短
目前我市路内泊车收费基本都以次为单位计费,停车不超过15分钟的免费,对车辆每次停放时间没有具体规定和限制。由于泊车成本过底,许多车主一大早就将车停放进去,到了晚上下班时再来开走,造成泊位资源周转缓慢,其他车辆无位可停,加剧停车难程度。据悉,这次我路内停车差别化收费方案中一个重要思路就是明确停车计量单位。举例说,“如果缩短到以小时或半小时论,可以让车主更精确地掌握时间,尽早腾出空间让其他车辆进入”。对于上班一族车主来说,如果实施以小时甚至更少时间为计费单位的收费制,将会促使其考虑更换车辆停放地点,另外选择路外停车场。这样就能加快临停车的流转速度,实现路内泊车位临时泊车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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