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给大家讲个故事:昨晚8点左右,本人准备自东门桥头去城南汽车站旁看一位朋友,在桥头超市处向对面的一辆出租车招手示意乘车,驾驶员减速并伸出头问去哪儿?我回答去车站,他说10元,我高声说,那我就要举报你,他随后扬长而去,由于光线不好没看清号牌,我也就只好乘坐11号,只当锻炼身体了。另据很多市民反映出租车拒载、乱收费,打组合等乱象丛生。同时非法拦车取证,经常聚众闹事要挟政府等,广大市民反映十分强烈、也十分无赖。出租车作为合法的运营工具,享受国家相应的优惠政策,收取与通江实际收入水平不相符的租用费用,把公共产品作为不服务只赚钱的工具。出租车是合法的黑车、比黑车更黑的说法显得还有那么一点道理。为什么还会发生这样的事呢?个人认为有以下原因:一是机制上出了问题,通江的出租车是实行的公司化管理模式,公司的管理职能没发挥出来。只管收钱不履行监管职责。看起来出租车打着XX公司的牌子,实质上是私营,公司收取管理费,确切地讲叫“抽头”,如把出租车比喻成妓女,那么公司就是“鸨母”、出租车是赌徒那公司就是开店的老板。出租车由车主从公司买断再转包给驾驶员,车主又收取租金,出租车实质上成了驾驶员个人经营,变相地成了私有财产,变成了与黑长安一样的性质,获取利益最大化是他们的本能。二是职能部门管理缺位。在通江黑长安之多,参与运营时间之长,市民拥护程度之高,十分罕见。与职能部门的打击力度,甚至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息息相关。出租车的合法利益得不到保护就乱来也在情理之中。报着不合法的都管不好把合法的又怎么样的心态,致使运输市场大乱,如今受害的是普通市民。再者职能部门不善于研究运输市场的变化,如何保障市民的出行这个民生问题。三是出租车主没有尽到担责的义务,出租车虽是私有财产,但准确地讲是购买的服务,承担的是公共责任。把尽快收回成本、赚取利润作为第一要务,忽视了应承担的社会责任,这也不能全怪车主与驾驶员,在机制、管理没跟上的情况下人人都会那样去做。四是乘客的素质有待提高。在弯道和车辆不便停车的地方等车、明知车里有客还叫停、自己的权益受到伤害不维权等也有直接原因。所以说出租车是合法的黑车,比黑长安还黑。建议:出租车的所有权应归公司,做到统一管理、统一经营,理顺管理关系,由公司来承担起这个社会责任;整治黑长安已取得了阶段性胜利,职能部门的工作应转向到治理出租车市场,彻底治理乱收费、拒载、打组合等违规行为,农村的黑车运营治理实行辖区负责制交由乡政府负责,运管所管不了也管不好但监督责任必须尽到;迅速投入运力,缓解出行难,不然市民还会继续骂娘。能否由运输公司再购买一些小型的客运车辆在公交车停运时参与运营,既缓解乘车难,又满足不同收入群体的需求。以上仅为个人愚见,没有实地调研,有不实和不对甚至有伤害的地方请包涵,也请管理部门认真研究落实好我们共同的出行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