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局、物价局、建设执法局: 我们是黄金佳苑小区业主,特向贵局投诉南江县美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我小区进行强制性违规收费,具体情况如下: 1.黄金佳苑小区开发商智勇房地产公司在未取得房屋出售许可证,对前期物业管理未进行招投标的情况下,擅自将小区物业交予南江县美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进行管理,情况说明:黄金佳苑小区为新修建小区,开发商智勇房地产公司在未取得房屋出售许可证的情况下,与各业主签订了购房合同,目前开发商并未履行交房的相关手续,小区很多设施都没有完善,其中大部分单元楼水电气设施都没有接通。目前该小区内大约50户左右入住业主大部分为撤迁安置户,其他住户为私人购买,因为急于搬进新居,对房屋进行了装修入住,因此目前入住率并未达到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条件。 2. 南江县美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未向住户出示收费许可证,未与住户进行协商签订合同,未对收费项目明细进行公示的情况下,擅自制定收费标准对所有住户进行强制收费,其收费标准为:物业管理费每平方0.5元,露天停车场停车费每月每车90元(露天停车场为小区路面,其面积已经计入房屋公摊面积,目前未规划停车位),车库停车费每月每车160元左右(由于车库设施未安装齐全,具体价格还没有公布,车库停车费每月每车160元仅是物业公司口头通知的价格)。 3. 南江县美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住户未缴纳物业管理费和停车费为由强行设卡,阻止我小区部分居民的私家车进出小区,为此我小区住户与该物业公司多次发生争执,甚至产生摩擦,曾拨打110报警中心电话,派出所也曾派人进行过处理,但目前该问题仍未得到解决。 由于前期黄金佳苑小区开发商智勇房地产公司与我们住户签订的售房合同中没有提及物业管理费用,我们未与开发商达成协议,很多住户均不认同目前南江县美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私自制定的收费标准,都拒不缴纳所谓的管理费和停车费,目前与该物业管理公司摩擦正日益加剧。在此,我们全体住户强烈要求南江县美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停止对小区居民的强制收费行为,并撤离小区,望督促黄金佳苑小区开发商智勇房地产公司完善正规相关手续,对前期物业管理进行招投标,中标的物业管理公司与小区住户签订正式合同。因此特向贵局进行投诉,寻求帮助和解决方法,望贵局拿出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果,切实为民解忧,办实事,办好事,特此为谢! 黄金佳苑小区全体业主 二〇一四年八月十三日
========================= “潇潇雨滴”网友: 感谢你对住建局工作的支持,关于你于8月14日在南江论坛上发表的“请住建局、物价局、建设执法局回复,美嘉物业公司对黄金佳苑小区业主违规收费”一贴,我局高度重视,于15日委派房管股刘仁俊股长带队到黄金佳苑小区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黄金佳苑”小区位于南江镇杨家河社区外(原广旺矿务局车队斜对面),由智勇房地产公司开发建设。在开发建设过程中,未到住建局办理相关手续(施工许可证和预售许可证),2013年8月通过“两清”处罚程序完善了相关手续,现房屋已竣工正交付使用。该小区共有10栋住房,26个单元,382套住房,现业主已入住155户,入住率达40.6%。
美嘉物业公司是由智勇房地产公司通过协议方式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对“黄金佳苑”小区进行前期物业管理,符合巴中市《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同时,物业管理服务属有偿服务行为,服务费用收取与购房合同无关。关于美嘉物业公司未办理收费许可证就强制收费的问题,据调查,该公司正在向物价局申报办理收费许可证,我局已督促其尽快完善,并责成该公司将服务内容及范围及时向小区业主公告。同时,该小区内露天停车场,按规定开发企业并未计入房屋公摊面积,仅是作为小区共用部分共同使用,今后如需作为停车场使用,则必须由物管服务企业会同业主委员会根据小区实际需要来商定。
另外,该小区所处位置较特殊,位于黄金三社与朝阳社区交界处。经我局本月先后协调该小区开发企业、物管企业和南江镇及黄金三社社长彭兵(该小区业主之一),一是要求“黄金佳苑”小区,在社区主导下,选举出小区业主代表,在满足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条件下成立业主委员会,从而对该小区物业管理事宜进行协商决定;二是要求物业公司认真履行职责,业主积极配合;三是我局责成美嘉物业公司对“黄金佳苑”小区的一切不合规行为进行限期整改,并于本周内将整改报告报我局;四是责成智勇房地产开发公司尽快完善小区基础设施,确保小区居民有一个安全干净整洁的生活环境。
特此回复
南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4年8月22日
来源: 请住建局物价局建设执法局回复,美嘉物业公司对黄金佳苑小区业主违规收费(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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