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建议:
一,老城区,四车道的,设为对开两车道,一侧设停车位,中间车道设为超车道,来往车辆皆可使用;三车道的,不设停车位,可临停,中间车道设为超车道;二车道的设为单行道,可临停。这样做既解决了停车问题,当然是不收费的(因为收费解决不了任何问题),能让更多的车停下来。也解决了道路仅剩两车道时,临时停车造成的拥堵(中间车道可以共用超车的)。也为应急车辆留下了通行条件!
二,加强对车辆停放的执法力度,不必画停车位,而只需按照交法规定禁止停车的地方,如路口、单位及小区大门外30米内等等规定,在人选道沿上设立禁停线示意,从而减少交通标志建设成本。违停者一律贴牌!比收费解决问题,而且人们的质疑会更少!
三,在人行道比较宽而行人相对较少的路段,可以考虑用部分人行道做停车位,方便停车。
四,允许建设私人停车场,允许小区停车场在得到业主同意的情况下对外开放,当然这些停车位是可以按照规定收费的,费用当然是用作他们自己,需要交纳税务的。
五,大力发展公共交通,定时、定点、延长服务时间,更要保障公交车的乘座及行驶安全!如果能免费的话,那么对于人们出行的选择就更加有利,停下来的车就会更多!
减少交通拥堵,不在于如何提高车辆使用成本。因为成本在高,有使用的必要,那么在能够负担的情况下,人们仍然会使用;在成本超出人们承受范围的情况下,就会形成一系列的反抗行为,直到打破这些规矩!所以如何提供高水平的公共交通方式,才是治根之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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