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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网络耗子

南充将精神病杀人犯判刑 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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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6 17:4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不懂法律,完全丧失辨认能力的人就可以滥杀无辜?在我眼里,无论是谁,精神病人照样判死刑,这还了得,哪天精神病人上街乱砍人行不行?假如就遇到你,我?凡社会垃圾越少越好,杀无赦

发表于 2014-7-6 19:57 | 显示全部楼层
间歇性精神病,该判。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7-6 20:27
楼主什么意思?要是这个精神病人整死你的亲人,你也要发这样的帖子吗?这种人,早死早投生,社会也少了一个危害,法官该判他死刑的。
发表于 2014-7-6 20:39 | 显示全部楼层
是不是真的是精神病

发表于 2014-7-6 22:06 | 显示全部楼层
欠债还钱,杀人偿命!应该判死刑的!

发表于 2014-7-6 23:03 | 显示全部楼层
是不是正的神经病??

发表于 2014-7-7 00:00 | 显示全部楼层
送到新疆植树一辈子。起码也要二十年:@:@:@:@

发表于 2014-7-7 00:25 | 显示全部楼层
杀人偿命啊!!!!!!!!!!

发表于 2014-7-8 10:10 | 显示全部楼层
精神病犯罪应追究监护人责任

发表于 2014-7-8 10:47 | 显示全部楼层
维系人日常行为规范靠的是道德的约束,精神病人杀人显然是无法从道德层面得到原谅的,因为不能因为是精神病人就可以剥夺别人生存的权利。此外,为什么会有法律,法律就是用来维护社会稳定保持正常的社会秩序的,也就是说法律是为人服务的,如果一条法律宣判无法说服大多数人,那么就意味着这样的法律失去了公信力,脱离了它服务的对象。
发表于 2014-7-8 12:10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应该知道这个事实,精神病人在作案期间是否处于发病期,如果在,就不负刑事责任,否则,应该负法律责任。

发表于 2014-7-8 12:1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只能说,确定是精神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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