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唐慧女儿案”中的被告人周军辉、秦星收到了来自最高法的刑事裁定书。两人的死刑均被最高法裁定不核准,此案也被发回湖南高院重审。在延宕了8年之后,屡次成为舆论风暴中心的这宗个案仍无定论,但一些评论家和法律界人士却急着来为最高法的“理性”叫好。在这些“理性”的围观者看来,其他持不同观点的都被“感性”裹胁了。
不该判死刑却判了,责任全在舆论。不核准死刑,就是法官理性。这样的言论令人心寒。舆论当然会影响司法,但舆论如何能左右司法?在众声喧哗的公共舆论场,舆论从来未曾统一过。唐慧曾祈求最高法“督促湖南高院依法从重尽快判决7名被告死刑”,这一“祈求”就算是唐慧本人,也未奢望实现,那只是她借以和司法机关博弈的一个“要价”而已。传统媒体的报道或评论,更找不出明确表示支持唐慧这一“祈求”的例子。相反,多数舆论都在呼吁法院依法公正裁判。也有众多法律人撰文或接受访谈,对该案适用死刑表达了明确的反对。如果说舆论影响了司法,这些不同指向的舆论,都是影响因子。
在这个自媒体时代,法官想要超然于舆论之外,几无可能。对于舆论场上的不同声音,愿意兼听的,不妨听之。对自己的法律判断和裁判技艺颇有信心的,无视舆论喧嚣也无碍司法裁判。法院呈现公正并不在于他对舆论的研判或把握,而首先在于他是不是向公众提供了一份有说服力的裁判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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