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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交警一大队这样做对不对?(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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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提:我违反交通规则,我认罚。
        我取车的时候,管理员告诉我,从5月23日到6月17日一共23天,一天10元,计230元。好,给了钱,索票。结果,给了我23张没盖发票章的废票,只有其中一张背面盖了一个方形的戳。(有照片为证)。
        问:这是偷吃回扣?偷税?还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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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17 20:12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您好:
        您反映的情况我们已转市交警支队关注。
                               绵阳市网络新闻发言人
                                 2014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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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6-17 23:42
更正一下是6月12日取的车
发表于 2014-6-18 09:42 | 显示全部楼层
尊敬的楼主你好:     首先感谢你对我们执勤执法工作的监督。关于你所反映的情况,我们立即着手核查,鉴于楼主反映的过程无图佐证,我们需要你致电或前来我大队当面调查了解核实,如确实属于我们的问题,我们会按照相关规定对当事民警严肃处理并当面想你致歉,反之,则请消除影响,按规定接受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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