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四川省委办公厅下发《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就如何抓好“意见”的贯彻落实,我认为可从以下三个方面做起。 一要高度重视,明确职责。各级党委要高度重视“意见”的贯彻落实,要承担好党委的主体责任,发挥好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的作用,强化党委领导班子集体责任,明确党委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强化责任担当,带头履职尽责,全面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二要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级党委要加强教育宣传,利用专门的时间,集中组织党委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原原本本学习原文,并通过领导宣讲、媒体宣传、民主监督,不断树立“两个责任”意识,逐步形成齐抓共进的良好氛围。 三要严格落实,确保效果。意见中明确要求各级党委和纪检机关对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进行“签字背书”,建立约谈制度,研究制定落实“一案双查”的具体办法。并对开展述责述廉、深化社会评价、强化专项巡视、完善考核办法等提出具体要求。各级要结合自身实际,严格按照意见抓好落实,做到“不敷衍、不打折、不走样、不作作”,将“两个责任”履行好,把本级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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