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网友: 你们好!感谢对粮食工作的关注,关于反映的“巴州区粮食系统下岗职工诉求”问题,现回复如下: 一、粮食企业改制问题。从1997年开始,我区粮食购销、商贸、工业企业根据国家、省、市有关粮改文件精神,陆续进行了企业改制。改制方案经企业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报经区人民政府批准。根据相关政策,改制前职工的统筹费用原企业已全部缴纳。改制后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原企业不再为其缴纳养老保险,原缴纳的养老保险金个人帐户予以保留,可按照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职工的缴费标准继续参加养老保险统筹,缴费年限合并计算,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办理退休手续。医疗保险凭有效身份证明自行与医保局衔接办理。一次性领取了自谋职业安置费的改制人员,不再享受失业保险待遇,若重新就业参加失业保险一年以上,其原缴费时间连续计算,如再次失业,本人可向区就业局申请失业救济金。 二、资产管护问题。粮食行业点多面广,受地震等因素影响,部分资产潜在较大安全隐患,为充分发挥国有资产使用效率,结合城镇规划和风貌改造的需要,经有关部门批准,按照法定程序,对少部分资产和相关附属设施进行了公开处置,除置换了部分资产外,其余处置收益全部用于存量国有资产的维护、管理、缴纳税费和相关遗留问题处理。 三、帐务挂帐问题。粮食企业属亏损企业,根据国家政策规定,2005年经国家全面审计认定,按照巴州府办函[2005]50号文件精神,各基层粮站依法注销后,其帐务并入区粮贸总公司进行统一管理。 四、涉法涉纪问题 请实名实事求是向我们反映。 感谢你们对粮食工作的信任、支持与监督。 巴中市巴州区粮食局 2014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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