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阅读: 7596|评论: 71

[群众呼声] 冤案 我要伸冤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4-5-6 23: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4年,4月13日下午6点左右,巴中市江北老中医院,发生一起重大交通事故,肇事者,侯飞甫驾驶一辆北京现代小轿车,车牌号:川YS5500,死者:梁宗仁现年53岁,系巴中市鑫鸿福停车管理有限公司一收费员,事发经过,肇事者:侯飞甫,开着的是自己的《私家车》停在收费区时间超过8小时按公司规定应该缴纳,停车管理费5元人民币,但肇事者:侯飞甫拒交停车管理费,收费员:梁宗仁只向其收取上交公司的两元停车费,可换来的是肇事者侯飞甫,讥讽破口大骂而致使双方的口角之争,肇事者:侯飞甫,在梁宗仁未来得及反应的情况下开车撞向(死者梁宗仁)又开车门下车将其头部用双手卡住,(撞向岩石上将其当场死亡,之后迅速驾车逃离现场.........
被投诉人:肇事者:侯飞甫系巴中市城管执法大队中队长职务
被投诉人:杨彩萍:系侯飞甫母亲,系巴中市原任白云乡乡党委书记,现任巴中市西城办事处干部,
            (投诉理由:利用职权,颠倒是非,扭曲事实的真相.)
望有关单位:和政府出面主持公道,还亡者一个公道,让亡者早日入土为安,
肇事者侯飞甫:2014年4月13,下午6点驾车逃离.2014年4月14,早凌晨4点被巴中市刑警抓捕归案,
不解的是现在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却把案件定性为,过失致人死亡。
难道真的没有天理了吗?难道政府真的那么黑暗吗?我要伸冤     我要伸冤     我要伸冤      我要伸冤    我要伸冤   我要伸冤   我要伸冤
望政府给我们一个清白......2014年5月2日.伸冤
打赏

微信扫一扫,转发朋友圈

已有 60 人转发至微信朋友圈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楼主| 发表于 2014-5-6 23:45 | 显示全部楼层
公道在哪里,难道真的那么黑暗无己

发表于 2014-5-7 00:3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种“过失”致人死亡的手段太残忍了吧。

发表于 2014-5-7 00:4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4-5-7 00:56 | 显示全部楼层
:@:@:@:@:@:@:@:@:@:@:@太残忍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5-7 07:08
7%22%1%-2%22%2250
发表于 2014-5-7 07:5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世界太疯狂了,应该追究其故意杀人罪(但要以官方准确信息)

发表于 2014-5-7 08:03 | 显示全部楼层
肇事者狗仗人事,也太猖狂了,应该杀头、、、、、、

发表于 2014-5-7 08:23 | 显示全部楼层
:@:@:@:@:@:@:@

发表于 2014-5-7 08:52 | 显示全部楼层
相信法律,支持正义

发表于 2014-5-7 08:5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了解的是另外一个版本,驾驶员开车往外走,收费员在后面跑着追要停车费,不慎摔倒昏迷,送医院,抢救无效。

为了2元钱的停车费,何苦呢??

希望各位网友不要偏听一面之词。

发表于 2014-5-7 09:0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残忍的杀人手段,难道还是“过失”致人死亡吗?

发表于 2014-5-7 09:1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残忍的杀人手段,难道还是“过失”致人死亡吗?:@:@:@

发表于 2014-5-7 09:18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整理好证据,直接向中央巡视组反映!把包庇的也一块儿收拾了!!!:Q:Q:Q

发表于 2014-5-7 09:24 | 显示全部楼层
侯飞虎还是城管执法大队中队长,请问这样的杀手还能在城管执法吗?

发表于 2014-5-7 09:29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追究其故意杀人罪(但要以官方准确信息)

发表于 2014-5-7 09:39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真是楼主所说,应是故意杀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5-7 09:50
С°

发表于 2014-5-7 09:52 | 显示全部楼层
:@:@:@

发表于 2014-5-7 09:54 | 显示全部楼层
bz517 发表于 2014-5-7 08:5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了解的是另外一个版本,驾驶员开车往外走,收费员在后面跑着追要停车费,不慎摔倒昏迷,送医院,抢救无效 ...

所以笑了,看某些网友激动样,不明情况,随意讨伐,咋咋,智商之底!
  当前版块2016年12月1日之前所发主题贴不支持回复!详情请点击此处>>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