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你好!你所反映的问题,按照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受理范围和有关部门职责的规定,我委已转市城管局处理。感谢您对广安反腐倡廉工作的支持与关注。
相关链接:
您于9月12日在“局长信箱”反映广安区渠江北路36号附18号隔壁理发店门市属违章建筑,就房屋租赁提出信访,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一、 反映问题您反映广安区渠江北路36号附18号隔壁理发店门市属违章建筑,没有办理房屋“两证”,按《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第六条第一款规定,不得出租。二、调查情况经查,该门市紧邻渠江北路36号楼搭建,未取得产权。但2005年企业改制时,广安宏泰运业有限责任公司通过拍卖方式获得该门市所有权,并于2007年4月向广安区政府提出《关于加速办理原八十五队产权过户手续的请示》,广安区政府批示:“所有资产现状按有权属依据对待”。至今广安宏泰运业有限责任公司未完善产权依据,因此形成遗留问题。您反映,该房屋没有“两证”,情况属实。三、 处理情况 2008年广安区政府对万金山片区实施整体改造,渠江北路36号楼旁规划为步行街道,而该理发店门市作为36号楼一侧独立存在的一建筑物紧邻步行街道,对市容市貌确有影响。根据《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安市“双百”组团城市及主城区规划与管理办法的通知〉》(广安府办发〔2012〕28号)“市城管执法部门负责广安主城区一类控制区规划管理范围内规划执行的日常监管工作,依法查处责任区域内未经审批违反规划进行建设的行为”有关规定,我局无处罚职能。同时,2010年10月,广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北辰大队已对渠江北路36号附18号隔壁理发店门市,即为“好型像”理发店进行调查处理,但至今尚未形成处理结论。因此,我局将责成广安区住建局及时与广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北辰大队衔接。同时,您也可直接向辖区城管执法部门反映。感谢您对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工作关心、支持和理解!广安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